- 路温舒
西汉著名的司法官。字长君,钜鹿人(钜鹿,在今河北南部,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)。信奉儒家学说。起初学习律令,当过县狱吏、郡决曹史;后来又学习《春秋》经义,举孝廉,当过廷尉奏曹掾、守廷尉史、郡太守等职。宣帝即位,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、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,主张“尚德缓刑”,“省法制,宽刑罚”。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,是法密政苛,重用狱吏。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,必须改革。他还反对刑讯逼供,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,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。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,以便广开言路。
- 王通
(584—617)绛州龙门人,字仲淹。幼好学。仕隋为蜀郡司户书佐。文帝仁寿间至长安上太平十二策。后知所谋不被用,乃归河汾间以教授为业,受业者以千数,时称“河汾门下”。薛收、房乔、李靖、魏徵等皆从受王佐之道。尝仿《春秋》作《元经》(一作《六经》),又著《中说》(一称《文中子》)。其言论不为儒者所称,惟《中说》留于后世。卒,门人私谥“文中子”。
- 王仲舒
王仲舒(762—823)字弘中,并州祁(今山西太原)人。唐朝文学家。少好学,工诗文。历任苏州刺史、洪州刺史、中书舍人等。元和年间(806—820),在南昌奖励文学,文风盛开。还邀请当时担任袁州刺史的韩愈来南昌,对南昌文学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。作有《滕王阁记》和《钟陵送别》等。
- 曹勋
曹勋(1098—1174)字公显,一字世绩,号松隐,颍昌阳翟(今河南禹县)人。宣和五年(1123),以荫补承信郎,特命赴进士廷试,赐甲科。靖康元年(1126),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,受徽宗半臂绢书,自燕山逃归。建炎元年(1127)秋,至南京(今河南商丘)向宋高宗上御衣书,请求召募敢死之士,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。当权者不听,被黜。绍兴十一年(1141),宋金和议成,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,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。十四年、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。孝宗朝拜太尉。著有《松隐文集》、《北狩见闻录》等。他的诗比较平庸,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。
- 周麟之
(1118—1164)泰州海陵人,一说江宁人,字茂振。高宗绍兴十五年进士。历官中书舍人、兵部侍郎,兼给事中。绍兴二十九年,充金国哀谢使,言辞详雅,金人为加礼。次年为同知枢密院事。金主背盟,复奉命出使,以主张俟金来南,尽锐奋击,必能成功,辞之。因被劾,责授秘书少监分司南京,筠州居住。有《海陵集》。
- 高栻
高栻,燕山人。与张可久同时。生平不详。明·蒋一葵《尧山堂外纪》以为其人字则诚,即作《琵琶记》者,明·王世贞《艺苑卮言》已辨其非。明·朱权《太和正音谱》将其列于“词林英杰”一百五十人之中。
- 郑一统
郑一统,字朝庆,号紫坡、碧河。揭阳人。明世宗嘉靖十四年(一五三五)进士,选翰林院庶吉士,授编修。以父丧归,嘉靖二十一年起复,寻卒。清康熙《潮州府志》卷九上有传。
- 柏葰
柏葰(?—1859年)巴鲁特氏,原名松葰,字静涛,蒙古正蓝旗人,清朝大臣。道光六年进士,选庶吉士,授编修,累迁内阁学士,兼正红旗汉军副都统,兵部尚书。寻以户部尚书、协办大学士。八年,典顺天乡试,拜文渊阁大学士。柏葰素持正,自登枢府,与载垣、端华、肃顺等不协,因“戊午科场案”而被杀。著有《薜菻吟馆诗钞》、《奉使朝鲜日记》。
- 李格非
李格非(约1045~约1105年)北宋文学家。字文叔,山东济南历下人,女词人李清照父。李清照《上枢密韩公诗二首》诗序中称“父祖皆出韩公门下”,可知其父祖辈皆为“蚤有盛名,识量英伟”(《宋史·韩琦传》)的学士韩琦的门下士。幼时聪敏警俊,刻意于经学,著《礼记说》数十万言。宋神宗熙宁九年(1076年)中进士,初任冀州(今河北冀县)司户参军、试学官,后为郓州(今山东东平)教授。宋代有兼职兼薪制度,郡守见他清贫,欲让他兼任其他官职,他断然谢绝,表现了廉洁清正的风节。
- 贾固
贾固,元(约公元一三六八年前后在世)字伯坚,山东沂州人。生卒年均不详,约明太祖洪武初前后在世。工散曲。官至中书左参政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