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骨器械。出《医宗金鉴》卷八十九。用杉木按伤处长短阔狭,曲直凹凸之形,制成数根长条形的小板,两头各钻一孔,以绳联贯,待骨折整复,以竹帘围裹后,加用此板紧缚。取其坚韧挺直,使骨缝无离定脱走之患。今仍沿用
书名。①指《雷公药对》。详该条。②北齐·徐之才撰。书目见《嘉祐补注本草》所引书传。2卷。此书一般认为是在《雷公药对》的基础上加以修订而成。《嘉祐本草》称此书“以众药名品,君臣佐使,性毒相反及所主疾病,
见广州军区空军卫生部《常用中草药手册》。为丁公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经外奇穴名。即利尿穴,见该条。
见《广西本草选编》。为鸡骨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①见《分类草药性》。为蛇莓之别名,详该条。②见《广西中草药》。为白花蛇舌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是一部托名雷公的药物学著作。4卷(一作2卷)。作者不详。约成书于公元2世纪初。陶弘景认为本书在药物主治及品种方面较《神农本草经》有所补充。此外,还收载了一些新的药物,并论及药物的佐使相须。原书已佚。
①指水中的一种邪毒及其所致的病候。出《肘后方》卷七。又名中水、中溪、中洒、水中病、溪温。《诸病源候论·水毒候》有如下记载:流行于三吴以东及南(现江、浙、皖、粤一带);因中山谷溪源处恶虫毒所致;初病可见
病名,出《外科大成》卷二。即小腹痈,见该条。
指急性热病传至阳明腑实阶段的三种急下证。即《伤寒论·辨阳明病脉证并治》:“阳明病发热汗多者,急下之,宜大承气汤。”“伤寒六七日,目中不了了,睛不和,无表里证,大便难,身微热者,此为实也,急下之,宜大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