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木香黄连汤作水丸。治证同。见木香黄连汤条。
治则之一。指治疗立法,切忌攻伐已经虚弱的正气。出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。故对于气血不足,机能衰退的虚证,不宜用泻法或攻法,以免重伤元气而加重病情。
见《药品化义》。为扁豆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妇科玉尺》卷二方。当归二钱,焦白术一钱半,酒黄芩、滑石、酒苏梗、酒白芍药、大腹皮(酒洗)各八分。水煎,分二次服,每隔八日服一剂。用于妊娠九月服用,预防难产。
【介绍】:清代医家。字佩玉,号凤宾。浦江(今属浙江)人。长于产科,于1728年撰有《产宝》一书,重点论述产后病证,为清以后流行较广的妇产科专书之一。
【介绍】:见汪绂条。
见疡医证治准绳条。
见清·黄庭镜《目经大成》卷三。为盲人之俗称。
病证名。亦名经行不寐。指经前或经行则失眠,甚至通宵不寐,经期过后则恢复正常的病症。多因阴虚火旺、心脾两虚、心肝火旺所致。阴虚火旺是阴血亏耗,心火偏旺或肾阳不足,经行时经血下注,阴血愈虚,不能上济心火,
病证名。①《疡医大全》卷十二:“若产后口鼻有黑气及鼻衄者,名胃绝。”参见鼻衄条。②为五脏六腑绝候之一。《东医宝鉴》卷三:“胃绝五日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