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石榴根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足第四趾。又称次小趾。《灵枢·经筋》:“足少阳之筋,起于小趾次趾,上结外踝。”
见清·刘士季《草木便方》。为凤仙花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见《医宗金鉴》卷三十九。即阳暑。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宋代人。撰有《保生护命集》1卷,已佚。
见《本草备要》。即柽柳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《红炉点雪》卷二:“若因邪郁痰壅,肺痿狐惑等症,则其声哑嗄。”即瘖。详该条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为太医局中之最高官员,主管该局之工作。
病证名。汗液无故而出者,是由人体阴阳偏胜所致,小儿稚阴稚阳,故易阴阳偏胜偏衰而致汗证。常见者有自汗和盗汗两类:《幼科发挥》:“小儿纯阳之体,头者诸阳之会,心属火。头汗者,炎上之象也,故头汗者,乃清阳发
手和足的合称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:“清阳实四支(肢),浊阴归六府(腑)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