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医学著作。简称《洗冤录》又称《宋提刑洗冤集录》。宋·宋慈撰。刊于1247年。原书10余卷。明代以后只有4卷本流传,并有不少的注释本和增补本。作者在继承前代我国法医学著作的基础上,比较系统地反映和总结
针刺麻醉之一。是在耳针疗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针刺麻醉方法。即按针麻要求在耳穴上针刺以进行手术。现被广泛应用于各种使用针麻的外科手术,尤以颅脑、五官、颈、胸部手术为宜。通常按心藏神,肺主皮毛的藏象学说选取
①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乳香之别名。②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檀香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
八法之一。又称祛寒法。用温热药治疗寒证的方法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寒者热之”,“劳者温之”。具体方法有温中祛寒、温经祛寒、回阳救逆、甘温除热等。详各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蚕豆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草药手册》。为木芙蓉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化源,详该条。
古刺法。出《灵枢·官针》。即关刺。详该条。
出《通志》。为荸荠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南宋医生。吴县(今江苏苏州)人。由于平素乐于助人,于1195~1200(庆元)年间得治小儿疳方,经认真学习而成为小儿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