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三。即胞衣不下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即寸白虫病。《金匮要略·禽兽鱼虫禁忌并治》:“食生肉,……变成白虫。”《备急千金要方·九虫》:“三曰白虫,长一寸。……白虫相生,子孙转多,其母转大,长至四、五丈,亦能杀人。”详寸白虫病条。
儿科病证。出《小儿药证直诀》。指婴儿出生时咽下秽液,内扰于胃,生后当天或次日多次呕吐。将秽液污染的胃内容物吐净后,可自行缓解。
疟疾之一。指疟发时有各种出血症状者。《杂病源流犀烛·疟疾源流》:“血疟者,或血,或便血,或女人月事适来,皆是血疟。宜于治疟药中,加桃仁、莪术、延胡索等。”参见疟疾条。
痰证之一。因暑热伤肺所致。《不居集》卷十七:“暑痰、暑热伤肺,多有痰涎,神志不清。宜清时令之火,则金清而木有制;开郁结之痰,则神安而气自宁。”参见痰证条。
《杂病源流犀烛·面部门》卷二十二方。白芷、酒黄芩各等分。为末,每服二钱,茶清送下。治风热挟痰而致的眉棱骨痛。
外治法之一。见《太平圣惠方》卷六十一。①针烙决脓:凡痈肿皮厚口小,脓水出之不快者;或疖皮薄内溃成脓者,当用火针法排其脓血。②消肿火针:凡鱼口便毒,横痃冷疔,形势已成顽肿木头,不溃不消,针之引毒外出。取
即女膝穴,见该条。
病名。《外台秘要》卷二十三:“崔氏云凡水瘿、气瘿可差,石瘿不可治疗。”指由于水土因素所致的瘿病。参见瘿及有关条。
见仙拈集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