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介绍】:北宋人,生平不详。撰《卫生产科方》1卷,已佚。
古病名。精神神志病之一。《世医得效方·怪疾门》:“卧于床,四肢不能动,只进得食,好大言,说吃物,谓之失说物望病。治如说食猪肉时,便云你吃猪肉一顿,病者闻之即喜,遂置肉令病人见,临要,却不与吃,此乃失说
指寒邪不经过三阳经,直接侵犯三阴经,出现无热、恶寒及其他阴经证候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病有发热恶寒者,发于阳也;无热恶寒者,发于阴也。”
见《山东中药》。即昆布,详该条。
见《重庆草药》。为小金樱之别名,详该条。
《杂病源流犀烛·脏腑门》卷二方。赤芍药、人参、甘草、酒当归、红花(酒炒)。水煎服。治血不足,疹子色白者。
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又名水谷利。指小儿食物不化,与水液杂下的腹泻。多因脾胃素虚,饮食不慎,以致食物不消化而成。《小儿药证直诀》:“食不消,脾胃冷,故不能消化,当补脾,益黄散主之。”若其症伴有
远,远离、避开。指使用热性药物应避开火热主令之时,即气候炎热之际不宜用大温大热的药物或食物。《素问·六元正纪大论》:“用寒远寒,用凉远凉,用温远温,用热远热,食宜同法,有假者反常。反是者病,所谓时也。
病证名。见《慎斋遗书》卷八。《痢证汇参》卷二:“内伤之痢有三。有七情内伤,劳力内伤,饮食内伤。虽属一证,而治各不同。”详见七情痢、劳役痢、饮食内伤痢等条。
病名。出《疡医准绳》卷四。为丹毒发于腰胁者。多由热毒兼肝火而致。治宜清热解毒泻肝火,内服化斑解毒汤加柴胡、黄芩、山梔等,亦可于患处针刺放血。见丹毒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