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见《东北药用植物志》。为木贼之别名。②见《湖南药物志》。为笔筒草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四十九。小儿丹毒之一。丹发初从臂起,色正赤转变为黑色,而见骨者。治宜以蒜捣烂厚敷患处。余治法见丹毒及附骨疽条。
病证名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痒若虫行证,非若常时小痒之轻,乃如虫行而痒不可忍也。为病不一,需验目上有无形证,决其病之进退。至如有障无障,皆有痒极之患。”详目痒条。
脚气的古称。《济生方·脚气》:“黄帝时名为厥,两汉之间名曰缓风,宋齐之后谓之脚气,其名虽不同,其实一也。”详脚气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玉簪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半产即小产。指由于小产造成的恶露不下。参见产后恶露不下条。
病名。见《外科大成》卷二。指有头疽生于肩部或背部或胸侧,疮形多头状似蜂窝者。证治见有头疽。
见《陕西中药志》。为白屈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外科著作。3卷。清·时世瑞撰。刊于1831年。此书为时氏家塾教本,故以歌诀形式写成。首论痈疽原委及辨证治则;次述身体各部疮疡、丹毒。词语简明,便于记诵,为初学中医的门径书。现存初刻本。建国后有影印本。
清法之一。又称清金降火。治疗肺热而肺气上逆的一种方法。症见咳嗽气逆、咯黄痰、口渴,舌质红苔黄,身热,脉浮数等。用泻白散或银花、桑皮、鱼腥草、前胡、枇杷叶等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