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福建民间草药》。为龙珠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见《素问识》卷八。又称四肢别离,详该条。
即蛔虫,详该条。
①病名。因虚而风寒湿邪侵入血脉、肌肉之中所致。《灵枢·周痹》:“周痹者,在于血脉之中,随脉以上,随脉以下,不能左右,各当其所。”又:“此内不在脏,而外未发于皮,独居分肉之间,真气不能周,故命曰周痹。”
病名。出《外科正宗》卷一。即脑疽。见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圣济总录》卷十八。即白癜风,详该条。
见临证指南医案条。
即手第四指。又称小指次指。
【介绍】:参见张倬条。
眼科病证。泛指因风致病者所继发之目疾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谓患风病人目疾也。风在五行为木,在脏为肝,在窍为目,本乎一气。久风则热胜,热胜则血弱,风久必郁,郁则火生,火性炎上,故患风人未有目不病者。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