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律中的六阳律之一。参见六律条。
证名。指先躁后烦的证候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《伤寒明理论》卷二:“所谓躁烦者,谓先发躁,而迤逦复烦者也。”有谓内热曰烦,外热曰躁;烦属阳,躁属阴;内热为有根之火,外热为无根之火者。故但躁不烦,及先
骨名,即骶骨。《伤科汇纂》卷二:“男女腰间,各有一骨,大如掌,有八孔,……即方骨也,”“……方骨一节,在尾蛆骨之上。”
见《广东中药》Ⅱ(生草药部分)。为鸡骨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借五行相生的理论,运用壮肾阳的药物以温补脾气的方法。临床用于怠倦、纳减、泄泻、腹痛、肠鸣、四肢不温,舌质淡胖、苔白润,脉沉迟等脾气虚寒证候,宜用四神丸加白术之类。
出《外科启玄》卷六。即腋疬。见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三十五。指由多种因素所致之咽痒;或同时伴有咽干,咽痛之证。本病之病因不一,或来自风寒、风热之外袭;或因胃家实热之薰蒸;或源于阴虚火旺,虚火上炎所致等,但总因于火。临症更应详辨
挽救亡阳的治法。同回阳救逆。详该条。
陇,盛也,亦作高而隆起。《灵枢·营卫生会》:“夜半为阴陇。”谓夜半是阴气最隆盛的时间。
【介绍】:见张致远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