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十八。五疳之一。详五疳条。
见《江西中药》。为红木香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①属宿翳。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:“亦名横翳,色白或如糙米色者,或带微微焦黄色者,但状如剑脊,中间略高,两边薄些,横于风轮之外者,即此证也。”又称剑横秋水。不论其厚薄如何,因为横贯黑睛,遮掩瞳神,
病名。出《外科真诠》卷下。即三十六丁。见该条。
反治法之一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①指温热药治寒证,反佐以寒而发挥作用。例如阴寒证格热于外,服温热药常见格拒吐出,佐以少量寒药或热药凉服则不呕吐。《素问注证发微》:“热以治寒,而佐以寒药,乃热因寒用
【介绍】:见朱佐条。
指药物的气味性能不甚猛烈者。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:“常毒治病,十去其七。”
骨名。又名五指骨。见掌骨条。
病名,指小儿疳积诱发眼疾。见《卫生宝鉴》卷十,又名疳眼、小儿疳眼外障、小儿疳伤眼目、疳毒眼、疳病攻眼症、疳疾上目。其发病多因脾胃亏损,精血不足,目失濡养,肝热上冲所致。眼部干涩羞明,白睛失去润泽,黑睛
证名。指眼视物不明的证候。《医贯》卷四:“神水者,由三焦而发源,先天真一之气所化,目上润泽之水是也。……耗涩,则有昏渺之危。”参见目昏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