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针刺得气后,将针留置于穴位内至预定时间再予出针。《素问·针解篇》:“刺其实须其虚者,留针。”意即治疗实邪疾患,可用留针的方法。留针期间可施行各种手法操作,并可加用温针、电针等。留针时间长短应视具体情
见《中药志》。为禹余粮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医论著作。清·王泰林撰。原系手稿,大多已残缺,仅存《肝病证治》一篇,收入《王旭高医书六种》。本篇较系统、全面地阐述肝病证治,王氏将肝病分成肝气、肝风、肝火等不同类型,并提出相应的治法,在一定程度上反映
即灵龟八法。详该条。
证名。《喉科方论》:“此症发在腣中内间,咽喉之下,结喉之上,前后左右不定,起有白膜、黄膜小点似蚕子……发左则平肝,发右则清肺。治宜去膜升提,驱风解毒之药治之。”可选用养阴清肺汤、小陷胸汤、六味汤等加减
烁,销蚀。指正气为邪气所消烁。《素问·生气通天论》:“魄汗未尽,形弱而气烁。”
指中焦上焦。《灵枢·五味论》:“酸入于胃,其气涩以收,上之两焦,弗能出入也。”
见图注八十一难经定本条。
见《广西药用植物名录》。为四方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痧证之一。指痧毒滞结脏腑经络而慢性发作的病证。《痧胀玉衡·慢痧必须速治》:“痧若紧者,只在顷刻。慢者或期至十日半月而死,或期至一月二月而死,甚有期至三四月而死,此诚痧之慢矣。……痧毒蔓延于肠胃经络间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