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得配本草》。为黄柏药材之一种,详该条。
火为阳,故名。①指心火。详该条。②指阳热亢盛,通常多见于温病。详气分病条。
病证名。指一侧上下肢或两下肢不能运动的疾患。①指左侧或右侧肢体不能随意运动(见《医贯·中风论》)。参见半身不遂条。②指两下肢软弱,难于行动。多由肝肾精血亏损,或肾阴肾阳俱虚,筋骨失于濡养所致。《医贯·
出《新修本草》。即苏木,详该条。
即房劳。详该条。
注病之。《诸病源候论·劳注候》:“人大劳虚,而血气空竭,为风邪所乘,致不平复,小运动,便四肢体节沉重,虚噏啜乏汗出,连滞不差,小劳则极,故谓之劳注。”参见疰条。
证名。指呕吐之物,挟有粪便。《杂症会心录·吐屎》:“……其标在胃,其本在肾,幽门失开阖之职也。……兹则阴阳错乱,清浊混淆,为医家所不及逆料者,洵为幽门无权,胃液空虚,肾水迫之,又迫而不足以敌直奔之势,
见郑氏彤园医书四种条。
【介绍】:宋代人。生平不详。注《太上黄庭外景经》,3卷。
五脏与体表部位相通应,五脏功能健旺正常,则相应体表部位形态强健,这种情况称“得强”。得强说明五脏的功能状态良好,故《素问·脉要精微论》认为:“得强则生,失强则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