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参根
见《山东中药》。为丹参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见《山东中药》。为丹参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舌苔突然消失,如剥脱样的舌象。多属胃阴枯竭、胃气大伤的证候。如见舌的后半部剥苔,是病邪入里未深而胃气已伤。舌前半部剥苔,是表邪虽减,但胃肠有积滞或有痰饮;舌心剥苔是阴虚、血虚或胃气受伤。《辨舌指南》:
见王氏医案条。
劳复证之一。《诸病源候论·温病劳复候》:“谓病新瘥,津液未复,血气尚虚,因劳动早,更生于热,热气还入经络,复成病也。”参见劳复、气虚劳复、阴虚劳复条。
骨名。①出《灵枢·邪客》。张景岳注:“为掌后高骨。”②即腕骨。《医宗金鉴·正骨心法要旨》:“腕骨,……一名壅骨,俗名虎骨,其骨大小六枚。凑以成掌,非块然一骨也。”
舌体稍胖大,色淡而嫩,舌边有齿痕,多属脾虚。舌色深红而肿大满口,是心脾二经有热。舌肿胖,色青紫而暗,多见于中毒。参见舌胀大条。
见《全国中草药汇编》。为碎米柴之别名,详该条。
处方中某些果实或块根类药物的计数单位。如大枣三枚(去核)。一般应以大小适中者为度。为保证用量准确,后世对这类药大部分已改用重量单位,如附子、乌头、桃仁、杏仁等。
儿科著作。13卷。清·王世隆撰。刊于1758年。作者在整理前代儿科学成就的同时,结合个人临床经验写成本书。卷1为诊治总论;卷2~10分述200余种儿科病证的证治;卷11~12为痘科;卷13为麻科。
丛书。包括四种医著,即清·庄一夔《遂生编》1卷,《福幼编》1卷;清·周鹤群《良方集要》1卷;清·李嘉祥《经验良方》1卷。
见《杂病源流犀烛·内伤外感门》卷二十一。即阿魏丸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