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剂之一。用通利药物组成,具有通行气血作用的方剂。《沈氏尊生书·要药分剂》:“徐之才曰:通可去滞,通草、防己之属是也。”“刘完素曰:留而不行,必通以行之,如水病为痰澼之类,以木通、防己之属攻其内,则留
骸,骨骼。百骸,统指全身骨骼。《医门法律》卷一:“人之五官百骸,赅而存者,神之居耳。”
人体部位名。见《伤科补要》卷二。即腕关节。由腕骨近端与尺挠骨远端组成。
病名。《重楼玉钥》卷上:“此症生在帝中两边,靠于上腭左右俱有。皆红肿不能吞咽,甚至肿出舌上来,连舌亦痛。用刀之法,宜靠肿处将刀轻轻刺破,切不可深。”
综合性医书。8卷。清·杨凤庭撰于清·乾隆年间。初刊于1911年。作者谓读医书运用书中药方,有如以手弄丸,圆转自如,不可泥古。故题名《弄丸心法》。卷1~2总论脉诀;卷3~4杂论医理;卷5~7内科杂证;卷
见良方汇集经验神方条。
见《湖南药物志》。为地桃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出《洪氏集验方》。为忍冬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古病名。见《备急千金要方·卒死》。指在睡梦中突然死去,系五绝之一。参见五绝条。
病名。即蜡烛疳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