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治法之一,亦是八法之一。即和法。具有调和、和解、缓和等作用。对不适宜于汗、吐、下的病证,则采用和法。又如轻微的寒证或热证,用轻剂的温药或凉药和之,使其气血调顺则微邪自去,也属和法。和之不已,再用取法
即葱豉汤第二方,见葱豉汤条。
同额。详该条。
押手法之一。是以右手持针柄,左手拇、食二指夹持针身下部,露出针尖少许,协同右手用力将针刺入穴位的押手方法。适于长针进针。
书名。5卷(一作3卷)。元·朱震亨著述,明·程充校订。刊于1481年。此书并非朱氏自撰,由他的学生根据其学术经验和平素所述纂辑而成。明初的两种刻本均有后世医家增附的一些内容,程氏为了尽可能恢复原著面貌
书名。3卷。清·廖平评。刊于1853年。廖氏对《脉学辑要》有“不背古而最实用”的好评,但又批评原书“不以脉定病,与两手分六脏腑之诊”,遂编此书。将27脉的次序,按分部类居重予编次。评述部分能结合临床,
证名。指伤寒阴证,即中寒。《医学心悟·伤寒主治四字论》:“何谓里寒?凡伤寒不由阳经传入而直入阴经,手足厥冷,脉微细,下利清谷者,名曰中寒。”如太阴病的理中汤证,少阴病的四逆汤证,厥阴病的当归四逆汤证等
【生卒】:十六世纪下半叶【介绍】:明代医生。会稽(今浙江绍兴)人。年轻时喜读书,后学医,通脉理,注重温补之法。著有《脉诀》一书,已佚。
①《疡医大全》卷二十三方。雄黄、菖蒲、艾叶尖、朱砂以上均不拘量,蜈蚣一条。为细末,敷搽患处。治无名肿毒。②见《全国中药成药处方集》(北京方)。当归、红花、防风、制南星各105克,白芷72克。为细末,每
病名。轻粉系水银、白矾、食盐烧炼而成。因内服轻粉过量而出现中毒症状者。《本草纲目》卷九:“若服之过剂,或不得法,则毒气被蒸窜入经络筋骨,莫之能出,痰涎既去,血液耗亡,筋失所养,营卫不从,变为筋挛骨痛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