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介绍】:见常效先条。
证名。指外感热病见斑色发紫者。见《寿世保元·斑疹》。多由热盛毒熏所致。《温热经纬·叶香岩外感温热篇》:“按方书谓斑色红者属胃热,紫者热极。”治宜清热解毒,凉血化斑,用解毒化斑汤、***玄参汤等方。若斑见
病证名。指失血后的发热。多因阴血亏耗,虚阳偏亢或阳气郁于血分不得发越所致。《证治汇补·发热》:“一切吐衄便血,产后崩漏,血虚不能配阳,阳亢发热者,治宜养血。然亦有阳虚而阴走者,不可徒事滋阴,所以有生血
十二剂之一。用寒凉药物组成,具有治疗热证作用的方剂。参见寒能制热条。
出《斗门方》。为苍耳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胎产辑萃条。
即接产。
病证各。即手指挛缩不展。《太平圣惠方》第八十九卷:“夫小儿手拳者,由在胎之时,其母脏腑气虚,为风冷所乘,儿生之后,肝气不足,致筋脉挛缩,不能伸展,故令手拳不展。”治宜养肝柔筋,和血祛风之剂。
一种与病气上下相反的治法。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:“气反者,……病在下,取之上。”指病证的表现、部位偏于下,从临床主证所在部位以上的脏腑或体表,用药物或针灸进行治疗。如癃闭因于中气不足者,用补中益气法;
【介绍】:见魏直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