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节
手足指(趾)的第二节。手足大指(趾)无此节。
手足指(趾)的第二节。手足大指(趾)无此节。
《兰室秘藏·妇人门》方。柴胡、草豆蔻、炒神曲、木香各二分,麻黄(不去节)、独活、当归身、黄连、黄柏各一分,羌活七分,升麻五分,白芍药三钱,人参、白术、炙甘草、猪苓、泽泻各一钱,黄芪、橘皮、苍术各二钱。
针灸著作。又名《勉学堂针灸集成》。4卷。清·廖润鸿撰。刊于1874年。卷1论针灸法、禁针灸穴、别穴、要穴、奇穴、针灸禁忌时日等;卷2论骨度法及诸病针灸法;卷3~4为十四经经穴及经外奇穴。本书引用参考文
证名。指牙齿由白色变为黄黑色。多因肾虚所致。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三十四:“夫齿者,骨之所终,髓之所养。若肾气虚,风邪冷气客于经络,髓虚血弱,不能荣养,故骨枯燥无润泽,令齿黄黑也。”
指阳明。《素问·阴阳类论》:“所谓二阳者,阳明也。”《素问·阴阳别论》:“二阳之病发心脾……”王冰注:“二阳,谓阳明大肠及胃之脉也。”
见《滇南本草》。为土茯苓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拾遗》。为泽兰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系指喉间生肉色赤,层层相叠,饮食吞咽有碍,口中出臭秽之气。《医学心悟》卷四:“喉疮,少阴肾经阴火上冲也。其上腭生疮脾热也;舌上生疮心热也。”《沈氏尊生书》卷二十四:“喉疮,层层如叠,不痛,日久有
见《本草从新》。为山慈姑之别名,详该条。
六律中的六阳律之一。详六律条。
又称食肉则遗。复,即复发。指某些急性热病恢复期,消化机能低下,如恣食腥荤肥腻,往往使病邪留滞,病情反复,尤以小儿为甚。《素问·热论》:“病热少愈,食肉则复,多食则遗,此其禁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