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缓遗风
见金子久条。
见金子久条。
见《福建中草药》。为蔊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①指小儿泄泻,迁延不愈不能禁约的证候。出元·朱震亨《幼科全书》。多由久泻不止,或误用攻下,致脾胃阳虚,中气下陷,不能固涩所致。症见泄泻不禁,完谷不化,面神疲,四肢不温,口淡食少等。治宜升提中气
指全身发热的症象。《素问·阴阳应象大论》:“阳胜则身热。”亦有阳气虚衰而见身热者。《素问·刺志论》:“气虚身热,此谓反也。”详发热条。
出《灵枢·终始篇》。《类经》卷二十一:“舌柱,即舌下之筋如柱也。”似指舌系带。
病证名。又名伤寒夹惊。《幼幼新书》:“伤寒惊搐即生涎,胃热乘虚遍体斑。颊赤口干脾受热,涎高风盛发狂言。”此证伤寒化热,热极攻冲脾胃,颊赤、口渴、发斑而见惊搐,治宜解利以定惊搐。参伤寒夹惊条。
厥证之一。指暴饮暴食所致昏厥的病证。《赤水玄珠·厥证门》:“有人醉饱之后,或感风寒,或着恼怒,忽然厥逆昏迷,口不能言,肢不能举者,此食厥也。盖食滞胸中,阴阳痞隔升降不通,故生此症。若误作中风而用祛风散
见素问灵枢类纂约注条。
外治法。出《圣济总录》。适用于外伤疼痛肿胀之证。用桂附散(《圣济总录》:桂去粗皮、生附子去皮脐、白矾、细辛去苗叶、白芷、五加皮、桑叶)水煎沸,浸洗患处。
①经外奇穴名。《神应经》:“癫痫、鬼眼四穴,在手大指足大指内侧爪甲角,其艾炷半在爪上,半在肉上,三壮极妙。”即位于手、足大指(趾)桡侧(胫侧)爪甲角处,左右共四穴。主治癫痫,精神病,晕厥等。艾炷灸3~
将全身或面部划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头、腰、足为身之三等;面部三等,以身前发际到印堂为上等,山根至准头为中等,人中至地阁为下等。《灵枢·师传》:“上下三等,脏安且良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