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趾
即第五足趾。
即第五足趾。
经外奇穴名。《备急千金要方》:“遗溺,灸遗道,侠玉泉五寸。随年壮。”即位于脐下4寸(中极即玉泉)旁开2.5寸处。与肠遗穴同位。近代《针灸经外奇穴图谱》则定位于中极穴旁开5寸处。
见《浙江天目山药用植物志》。为竹叶椒之别名,详该条。
方书名。又名《鲁府秘方》。4卷。明·龚廷贤撰(一作刘应泰编)。刊于1594年。本书系作者在明宗室鲁王府任职时所录之验方汇编而成。并由鲁王府刊行,故以为书名。书中列病名110余种,附以作者收集或试用之治
治则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凡积瘀留滞的病证(如气、血、痰、水),应用攻逐药物。如气滞者须行气,血瘀者须祛瘀活血,痰饮滞留者须涤痰,水饮停留者须逐水。
见《奇效良方》。即纹色。详该条。
①阳盛已极,不能与阴气相交,故气血盈溢于三阳经,与三阴格拒,表现为人迎脉大于寸口脉的四倍。《素问·六节脏象论》:“人迎四盛以上为格阳。”参见关格条。②指寒邪壅遏胸中,胃阳被格拒的吐逆症。表现为四肢冷,
五脏水肿的灸疗方法。《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·肿胀论》:“青(肝)水灸肝井(大敦);赤(心)水灸心荥(少府);黄(脾)水灸脾俞(太白);白(肺)水灸肺经(经榘);黑(肾)水灸肾合(阴谷)。”
二十三蒸之一。见《诸病源候论·虚劳骨蒸候》。详二十三蒸。
病证名。又称伤胃。指因酒食太过,胃络受伤所致的吐血。《三因极一病证方论》卷九:“病者因饮食过度,伤胃,或胃虚不能消化,致翻呕吐逆,物与气上冲蹙胃口决裂,所伤吐出,其色鲜红,心腹绞痛,白汗自流,名曰伤胃
见《妇人良方大全》卷二十。即儿枕痛。详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