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卒】:十八世纪中叶【介绍】:清代医家。字吉人。鸳湖(今浙江嘉兴县南)人。对吴又可的《温疫论》一书加以注释而成《补注温疫论》(1784年刻行)。
见《浙江民间常用草药》。为兰香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又名异物入目。指尘沙、谷壳、麦芒、飞虫、游丝或金属、玻璃、竹木之细碎屑等异物飞溅、碰撞入眼。按损伤的部位及程度不同,引起证候有轻重之别,常有沙涩刺痛,羞明流泪,白睛红赤,
指经血下陷、漏血不止的病证。《金匮要略·妇人杂病脉证并治》:“妇人陷经,漏下黑不解,胶姜汤主之。”参见崩漏条。
经穴名。代号LI7出《针灸甲乙经》。别名蛇头,逆注。属手阳明大肠经。手阳明郄穴。位于前臂背面,阳溪穴与曲池穴连线上,距阳溪穴5寸处。(《医学入门》)。另说“在腕后,少士五寸,大士六寸。”(《针灸甲乙经
证名。见清·佚名《广勤轩遗稿》。指眵泪稠浊似痰,粘糊满目的证候。详见眵泪条。
人体部位名。《难经·二十八难》:“督脉者,起于下极之俞。”指会阴部。或指长强。参见下极条。
卫,指卫气。卫气与营气均源于水谷精微,其浓浊部分化生为卫气,其清稀部分则化生为营气。《灵枢·营卫生会》:“人受气于谷,谷入于胃,以传于肺,五脏六腑,皆以受气,其清者为营,浊者为卫。”
古病名。即湿脚气。见《医门补要》卷中。详湿脚气条。
指经多人协商而制定,或者得到多数人认可而共同使用的固定处方。古代的协定处方现称成方。现代有些医疗单位亦通过集思广益、总结医疗经验而制定了一些对某种疾病有较好疗效的处方,在社会上或在本单位内共同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