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泛指足部皮肤及趾甲以炎性、增生性为主的皮肤病。多因代谢障碍或生物、物理刺激而引起。主要有趾甲类、趼子类、足瘊子类及脚癣四种。证治详各该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松萝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“瞳神乍看无异,久之专精熟视,乃见其深处隐隐绿色,自视亦渐觉昏眇,病甚始觉深绿,盖痰火湿热害及清纯之气也,……久而不治,为如金青盲等证”(《张氏医通》卷八)。似绿风内障之早
见《广西中兽医药用植物》。为三白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骨名。即足外踝骨。详核骨条。
治则。出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。用温热药治寒证,寒象不解而更甚,这不是属于外寒之证,而是真阳(肾阳)不足的虚寒;应温补肾阳,则寒象自除。参见益火之源,以消阴翳条。
①指针刺器具。古作箴或鍼。用以刺激机体治疗疾病。源于砭石。早期的针以骨、竹或陶片制成。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,在冶金术发明以后,人们利用金属的可塑和延展性能,以各种不同的金属或合金,制造出形式多样的针具
见琼瑶神书条。
病证名。指寒邪束表,误用寒凉,以致寒郁化热。其症“形如芝麻,细细白泡,似乎疮,痒痛全无,惟胸腹胫内居多”(明·秦景明《幼科金针》)。治宜清热透发,用加减柴胡汤(柴胡、黄芩、连翘、牛蒡子、桔梗、山栀、葛
医学全书。23卷。朝鲜·许浚等撰于1611年。作者选摘我国明以前医籍予以分类编纂而成。全书分为内景篇、外形篇、杂病篇、汤液篇、针灸篇五类,各类均详分细目,记述了多种病证的症候、病因和治法等内容。其中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