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多因恣酒嗜燥,痰火升扰,阴虚火炎等所致。“自视目外有无数细细红星,如萤火飞缭乱也,甚则如灯光扫星矣”(《审视瑶函》)。某些内障眼疾,可出现此候。
温热病卫气营血辨证介于气分与血分之间者为营分。营是血中之气,营气内通于心,病邪传至营分,显示正气不支,邪气深入,威胁心包,影响神志,甚则涉及厥阴肝经。参见营分证条。
方书。20卷。宋·沈括撰。约成书于1048~1077年。收集内、外、伤、妇产、儿、五官各科验方,并论述鹿、胡麻、鸡舌香等药功用。其中不少验方系当时疗效较高之新方,如至宝丹之治卒中昏厥,竹龙散之治消渴,
病名。指喉痈之生于高位者。《咽喉经验秘传·双喉痈篇》:“……须要看他地位,在上者为元痈。”
即麻子仁丸,见该条。
指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对病机的十九条论述。前人从实践中把某些类同的证候,归纳于某一病因或某一脏的范围内,作为辨证求因的依据,列为十九条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愿闻病机何如?……诸风掉眩,皆属于肝;诸
见类方准绳条。
肾经有热,则阴精耗竭,髓减骨枯而腰脊不能举动。《素问·痿论》:“肾气热,则腰脊不举,骨枯而髓减,发为骨痿。”
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一百五十。即月经不调。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小儿伤食而发的丹毒。因其脾胃之气未充,乳食过度,不能运化,蕴积化热,达于肌表,复感风热邪毒,故成此症。症见发热口渴,烦躁多啼,身多红晕,皮肤灼热,不思饮食;食积甚者,可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