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草著作。不著撰人,或疑即南宋陈言撰。约成书于乾道(1165~1173年)中。此书取《嘉祐本草》常用药物,削冗举要,一反北宋主要本草层层加注的传统本草编书形式,不再区分经文与注文。原书佚,部分佚文存于
见《陆川本草》。为九节茶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麻疹全书条。
类中风病证之一。因悲哀过度,精神消耗,肺气闭郁化热而引起的类中风证。
参见痧痘集解条。
出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。即阴痫和阳痫。各详该条。
参见痘疹定论条。
见《药品化义》。即葱白,详该条。
出《本草拾遗》。为萝藦子之别名。详该条。
指伤寒禁下之证。①太阳表证禁下。②少阳病禁下。③邪气尚浅,肠未燥实者不可下。④阳明经证禁下。⑤三阳合病,外证未解者不可下。⑥结胸证其脉浮大者不可下。⑦寒厥和虚家禁下。⑧血虚致厥不可下。⑨少阴病阳已虚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