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历史典故>丁兰刻木

丁兰刻木

应劭《风俗通.愆礼》:“世间共传丁兰克木而事之。”《初学记》卷十七引晋孙盛《逸人传》:“丁兰者,河内人也,少丧考妣,不及供养,乃刻木为人,仿佛亲形,事之若生,朝夕定省。其后,邻人张叔妻从兰妻有所借,兰妻跪报木人,木人不悦,不以借之。叔醉,疾来谇骂木人,以杖敲其头。兰还,见木人色不怿,乃问其妻,妻具以告之,即奋剑杀张叔。吏捕兰,兰辞木人去。木人见兰,为之垂泪。郡县嘉其至孝,通于神明,图其形象于云台也。”旧用为封建孝道之典。清李渔《巧团圆.解纷》:“我姚克承自幼丧亲,常恨没有爹娘奉事,要学丁兰刻木,又记不起当时的面容。”


主谓 二十四孝之一。丁兰东汉河内人,少丧父母,不及供养,乃刻木为像,与妻事之如生。邻人张叔醉骂木像,以杖击其首,兰奋剑杀张,吏捕兰,兰辞木像,像为垂泣。[例]二十四孝之一的~故事具有传奇色彩。△用于忠孝方面。


【典源】《初学记》卷十七引晋·孙盛《逸人传》 曰:“丁兰者,河内人也。少丧考妣,不及供养,及刻木为人,仿佛亲形,事之若生,朝夕定省。其后邻人张叔妻从兰有所借,兰妻跪报木人,木人不悦,不以借之,叔醉疾来谇骂木人,以杖敲其头。兰还,见木人色不怿、及问其妻,妻具以告之,即奋刻杀张叔。吏捕兰,兰辞木人去,木人见兰,为之垂泪。郡县嘉其至孝。”

【今译】 丁兰年少时父母即去世,未来得及供养双亲,于是用木头刻成人,样子模仿他父母的形像,侍奉木人像对待亲生父母一样,早晚都要问安。后来邻居张叔的妻子去向丁兰妻借东西,丁妻去禀告木人,木人不大愿意,就没有借给她。张叔借醉来大骂木人,并用木棒敲它的头。丁兰回家,见木人不高兴,问妻子,妻子将原因告诉了他,丁兰拿剑就把张叔杀了。官吏来逮捕丁兰,丁兰向木人辞别,木人眼中垂泪。当地人都称赞他的孝心。

【释义】 后以此典称人孝敬父母。

【典形】 丁兰刻木、刻木当严亲、刻木丁兰、似丁兰。

【示例】

〔丁兰刻木〕 元·无名氏《小张屠焚儿救母》:“王祥卧冰标写在史书中,丁兰刻木图画在丹青上。”

〔刻木当严亲〕 三国·曹植《灵芝篇》:“丁兰少失母,自伤早孤茕,刻木当严亲,朝夕致三牲。”

〔刻木丁兰〕 元·武汉臣《散家财天赐老生儿》:“劝你个择邻的孟母,休打这刻木的丁兰。”


猜你喜欢

  • 绛生

    同“绛县老人”。宋苏辙《赠史文通奉议》诗之二:“早岁识岩客,近时逢绛生。”【词语绛生】   汉语大词典:绛生

  • 坚白

    源见“磨而不磷,涅而不缁”。形容志节坚贞,不可动摇。《三国志.徐邈王基等传论》:“王基学行坚白。”【词语坚白】   汉语大词典:坚白

  • 胸中磊磈

    同“胸中磈磊”。宋王千秋《水调歌头》词:“座上骑鲸仙友,笑我胸中磊磈,取酒为浇愁。”

  • 足垢

    《南史.阴子春传》:“阴子春字幼文,武威姑臧人也。……子春虽无他才行,临人以廉洁称。闺门混杂,而身服垢污,脚数年一洗,言每洗则失财败事。云在梁州,以洗足致梁州败。”南朝梁.阴子春官至梁州及秦州刺史,虽

  • 政出多门

    门,门户,宗派。政出多门,形容主张不一致,各行其是。公元前529年,晋昭公邀诸侯会盟于平丘。在盟会上,郑国大夫子产力争向晋国少纳贡赋。他说,诸侯之间休息甲兵,不搞战争,是好事。但是作为霸主的晋国催征贡

  • 首善之地

    《史记.儒林列传》:“故教化之行也,建首善自京师始,由内及外。”谓实施教化自京师开始,京师为四方的模范。后因以“首善之地”指京都。清钱谦益《贺朱进士叙》:“辇毂之下,首善之地,得一士焉。”偏正 ①指首

  • 观往知来

    考察既往的历史而能推知未来可能发生的变化。《列子.说符》:“圣人见出以知入,观往以知来,此其所以先知之理也。”连动 认真研究、考查历史,就能推知未来。语出《列子·说符》:“是故圣人见出以知入,观往以知

  • 云水飞动

    宋.郭若虚《图画见闻志》(卷五):“唐王维右丞,字摩诘,少以词学知名,有高致,信佛理。蓝田南置别业,以水木琴书自娱。善画山水人物,笔踪雅壮,体涉古今。尝于清源寺壁画《辋川图》,岩岫盘郁,云水飞动。”原

  • 污种

    《史记.田敬仲完世家》载,齐湣王被杀,其子法章改变名姓,为莒国太史敫家仆,敫女与之私通。其后莒人立法章为齐王,敫女为王后,太史敫曰:“女不取媒因自嫁,非吾种也,污吾世。”与君王后终身不相见。战国时,齐

  • 博闻强记

    同“博闻强识”。《韩诗外传》卷八:“人众兵强而守之以畏者胜,聪明睿智而守之以愚者哲,博闻强记而守之以浅者不隘。”曹禺《沉痛的悼念》:“他博闻强记,文采洋溢。”见“博闻强志”。《史记·孟子荀卿传》:“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