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非作歹,违法乱纪。奸:坏事。科:法律。三国蜀汉诸葛亮《出师表》:“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,宜付有司论其刑赏。以昭陛下平明之理,不宜偏私,使内外异法也。”并列 奸,坏事;科,法令。干坏事,违犯法令。语
《左传.僖公七年》:“唯我知女,女专利而不厌,予取予求,不女疵瑕也。”原意是说,你垄断财货而永不满足,从我这里取,从我这里求,我对你不怪罪。后因以“予取予求”用为随心所欲,任意索取的典故。清.钱谦益《
《史记.贾谊传》引《吊屈原赋》:“世谓伯夷贪兮,谓盗跖廉;莫邪为顿兮,铅刀为铦。”汉.桑弘羊《盐铁论.殊路》:“今仲由、冉求无檀、柘之材,隋、和之璞,而强文之,譬若雕朽木而砺铅刀,饰嫫母,画土人也。”
源见“舜弦”。借指颂帝王仁政之歌。唐吴融《和严谏议萧山庙十韵》:“美舜歌徒作,欺尧犬正狞。”
旧题晋.王嘉《拾遗记》卷七:“昆明国贡嗽金鸟,形如雀而色黄,羽毛柔密,常吐金屑如粟,铸之可以为器。此鸟畏霜雪,乃起小屋处之,名曰辟寒台。宫人争以鸟吐之金,用饰钗珮,谓之辟寒金。故宫人相嘲曰:‘不服辟寒
《史记.货殖列传》:“安邑千树枣,蜀汉江陵千树橘,淮北常山已南河济之间千树萩,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。”汉.司马迁在《货殖列传》中,谈及林业果树时,认为种植千棵果树,它的经济价值相当于一位千户侯的收入。后
同“调鼎”。商,殷商。宋方岳《瑞鹤仙.寿丘提刑》词:“但丁宁,留取微酸,调商鼎也。”
《太平广记》卷十四引《十二真君传.许真君》载:晋许逊曾任蜀 旌阳县令,他曾学道于大洞君吴猛,后因晋室乱而弃官东归。相传于东晋 孝武帝太康二年,在洪州 西山全家升仙而去。后以“旌阳”指许逊,为咏仙之典。
《易.旅》:“旅琐琐,斯其所取灾。”王弼注:“寄旅不得所安,而为斯贱之役,所取致灾,志穷且困。”因以“旅琐”指旅居困顿。宋张方平《送客游兖海》诗:“访旧自堪宽旅琐,贤侯况似蜀文翁。”《宋史.度宗纪》:
甲:铠甲。兵:兵器。走:小跑。 抛下盔甲拖着兵器向后逃跑。 形容战败溃逃的样子。语出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“兵刃既接,弃甲曳兵而走。”明.陆容《菽园杂记.谑对》:“公戏之曰:‘披衣靸履而行,给事给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