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易.解》:“六三,负且乘,致寇至,贞吝。《象》曰:‘负且乘,亦可丑也,自我致戎,又谁咎也?’”孔颖达疏:“乘者,君子之器也。负者,小人之事也。施之于人,即在车骑之上而负于物也,故寇盗知其非己所有,于
源见“燕市悲歌”。借指生离死别。唐李白《留别于十一兄逖裴十三游塞垣》诗:“耻作易水别,临歧泪滂沱。”
唐 孟启《本事诗.情感》载:唐诗人戎昱,与一官妓情属甚厚。时韩滉欲召妓置籍中,昱不敢留,作歌词赠之,使妓在筵席上歌之。其词曰:“好去春风湖上亭,柳条藤蔓系离情。黄莺久住浑相识,欲别频啼四五声。”滉听后
同“羲和车”。清魏源《偶然吟十八首呈婺源董小槎先生为和师感兴诗而作》之十八:“遂鞭羲和轮,一息万磨旋。”
同“郑生谷”。唐上官仪《高洁之士策》:“郑君谷口,擅不言之谣;曹相府门,多清净之化。”
佛家语。佛教五戒之一,戒杀害一切众生的生命。《俱舍论.十四》:“受离五所应远离,安立第一近事律义。何第名为五所应离:一者杀生,二不与取,三欲邪行,四虚诳语,五饮诸酒。”
源见“乘鸾”。泛指仙女。清 丘逢甲《游罗浮》诗之十:“凤台吹箫女,亦引长庚游。”
源见“和氏之璧”。指卞和。宋梅尧臣《送正仲都官知睦州》诗:“心中小宇宙,尤哂献玉和。”
唐杜甫《杜工部诗史补遗》卷八《醉为马坠诸公携酒相看》诗:“酒肉如山又一时,初筵哀丝动豪竹。”古时,“哀丝”与“豪竹”是形容弦乐和管乐声音悲壮动人。宋.陆游《剑南诗稿》卷五《长歌行》:“哀丝豪竹助剧饮,
《诗.小雅.小宛》:“人之齐圣,饮酒温克。”郑玄笺:“中正通知之人,饮酒虽醉,犹能温藉自持以胜。”后以“温克”谓温和恭敬。温,通“蕴”。唐高彦休《唐阙史.丁约剑解》:“有侄曰子威,年及弱冠,聪明温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