源见“胯下之辱”。指忍辱。元黄溍《效古》诗之二:“淮阴初寄食,曲腰胯下行。”
《春秋.哀公十四年》:“齐人弑其君壬(齐简公)于舒州。”按,齐君无道,大臣陈恒出于被迫将其弑除,因此《春秋》只书“齐人”;但《左传》则书“齐陈恒弑其君”。后因以“陈恒弑君”为代人受过之典。清孔尚任《桃
《汉书.于定国传》:“(于定国字曼倩)其父于公为县狱吏、郡决曹,决狱平,罗文法者于公所决皆不恨。”“定国少学法于父,父死,后定国亦为狱吏、郡决曹。”“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汉时,于定国与其父皆为
《史记.萧相国世家》:“关内侯鄂君进曰:‘……萧何第一,曹参次之。’高祖曰:‘善。’于是乃令萧何第一,赐带剑履上殿。”大臣上殿时获特许不脱履,可佩剑,是皇帝对有功之臣的特殊待遇,也是大臣的殊荣。后用为
《老子》第十三章:“得之若惊,失之若惊,是谓宠辱若惊。”患得患失的人,无论受宠或受辱,都不免要惊恐。后世谓受宠后的惶恐心情为“受宠若惊”。主谓 君王以居下为道,得之则惊喜,失之则惊恐。受宠、受辱都惊。
源见“南柯梦”。指美梦。清钱谦益《己丑元旦试笔二首》之一:“三杯竹叶朝歌后,一枕槐根午梦余。”
同“蚁梦”。宋黄庭坚《西江月.崇宁甲申遇惠洪上人于湘中洪作长短句见赠次韵酬之》词:“蚁穴梦魂人世,杨花踪迹风中。莫将社燕等秋鸿,处处春山翠重。”
源见“老莱娱亲”。在堂上着彩衣作儿戏以娱亲。谓孝事父母。宋郭应祥《鹧鸪天.梦符置酒于野堂》词:“方怀旧友归鸿阁,忽枉高轩戏彩堂。”
谓名士成仙。宋刘克庄《水调歌头·次夕觞客湖上赋葛仙事》词: “羯虏问周鼎,柱史出秦关。苦求句漏何意,身世远差安。” ●《史记·老子韩非列传》: “老子者,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,姓李氏,名耳,字聃,周守
比喻诗画立意高超,不同凡俗。《郑板桥集·前言》: “这就使得画家们个个神游太初而不食人间烟火。” 参见:○不吃烟火食见“不吃烟火食”。《郑板桥集·前言》:“这就使得画家们个个神游太初而~。”【词语不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