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:指大事。制:规定。曲:指小事。防:防范。 无论大事小事都规定制度,防范周密。语出《汉书.礼乐志》:“事为之制,曲为之防。”王念孙杂志:“大事曰事,小事曰曲。”宋.李攸《宋朝事实》卷六引《景灵西宫
《后汉书.张堪传》:“张堪字君游,南阳宛人也,为郡族姓。堪早孤,让先父余财数百万与兄子。年十六,受业长安,志美行厉,诸儒号曰‘圣童’。……拜蜀郡太守。……在郡二年,征拜骑都尉。……帝尝召见诸郡计吏,问
汉高祖斩蛇起义,有老妇人夜哭。素灵即指这个老妇人。《文选.史岑.出师颂》:“五曜霄映,素灵夜叹。”李善注:“《汉书》曰:‘…..高祖夜经泽中,有大蛇当径,拔剑斩蛇,蛇分为两。后人至蛇所,有一妪夜哭。人
源见“鸣琴化治”。称美县令善理政事,从容而治。清方文《从兄浣叟令昌化又摄临安将迁余杭赋此赠之》之三:“鸣琴讼阁水潺潺,便摄邻封亦自闲。”
《史记.司马穰苴列传》:“曰:‘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,临军约束则忘其亲,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。……’”春秋时司马穰苴因庄贾未能如期至军中,按照军法责备他说:“接到出战的命令后,就应该忘掉家室之恋。”后以“
源见“一丘之貉”。喻彼此相同之物。清赵翼《愍忠寺石坛相传唐太宗征高丽回瘗战骨处》诗:“丘貉尸难认,沙虫命总冤。”
《左传.襄公九年》:“国乱无象,不可知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象谓妖祥有所象似以戒人也。国若无道,灾变亦殊,既无所象,故不可知也。”后指国家混乱无道为“乱无象”。汉王粲《七哀诗》:“西京乱无象,豺虎方遘患。
同“抱玉泣血”。宋黄庭坚《次韵晁元忠西归》之六:“曾回胜母车,卞落抱玉泪。”
《孟子.离娄下》(卷四):“孟子曰:‘原(同源)泉混混,不舍昼夜,盈科(坑坎)而后进,放乎四海。有本者如是,是之取尔。”孟子的门人问孔子从水中得到什么启发。孟子告诉说泉源喷涌不息,经过坑坎,注满了再向
谓同类事物相聚一处。《易.系辞上》:“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,吉凶生矣。”孔颖达疏:“方谓法术性行,以类共聚。”晋 皇甫谧《三都赋》序:“土有常产,俗有旧风;方以类聚,物以群分。”聂绀弩《论通天教主》: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