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:圆规。矩:曲尺。至:极。引申为顶点。 圆规和曲尺是方形圆形的最高标准。语出《孟子.离娄上》:“规矩,方圆之至也;圣人,人伦之至也。”清.魏禧《陆悬圃文序》:“规之形圆,矩之形方。而规矩所造:为㰐
《诗.魏风.葛屦》:“要之襋之,好人服之。”高亨注:“要,读为腰,用为动词,即缝裙子的腰。襋,底襟,用为动词,即缝裙子的底襟。”后以“要襋”指好衣服。宋苏轼《闻公择过云龙张山人》诗:“山人乐此耳,寂寞
见〔孔子于乡党,恂恂如也〕。
源见“隋珠弹雀”。指以珠弹射鸟雀。唐骆宾王《帝京篇》:“侠客珠弹垂杨道,倡妇银钩采桑路。”【词语珠弹】 汉语大词典:珠弹
《孝经.事君》:“君子之事上也……将顺其美,匡救其恶。”因以“将美”谓成人之美。多用于对君上。《汉书.杜钦传》:“钦之补过将美,皆此类也。”颜师古注:“将,助也。”《新唐书.郑覃传》:“帝善其将美。”
不做无益的事来妨害有益的事。 古人反对“玩物丧志”,认为娱情于自然风光、服用器物,是做无益之事而妨害正事。语出《书.旅獒》:“玩人丧德,玩物丧志,志以道宁,言以道接,不作无益害有益,功乃成。”唐.吴
省称“五尺”。指尚未成年的儿童。古代的尺短,故可称“五尺之童”。《孟子.滕文公上》:“从许子之道,则市贾不贰,国中无伪;虽使五尺之童适市,莫之或欺。”贾:同“价”。【词语五尺之童】 成语:五尺之童汉
南朝梁.释慧皎《高僧传.晋庐山释慧远》:“及届浔阳,见庐峰清静,足以息心,始住龙泉精舍。此处去水本远,远乃以杖叩地,曰:‘若此中可得栖止,当使朽壤抽泉。’言毕,清流涌出,浚以成溪。”据传,东晋高僧慧远
《后汉书》卷三十三《朱浮传》:“浮以书质责之(渔阳太守彭宠)曰:‘……今天下几里,列郡几城,奈何以区区渔阳而结怨天子?’”东汉朱浮曾以书信责备渔阳太守彭宠,其中有“奈何以区区渔阳而结怨天子?”语。指出
源见“封侯万里”。谓封侯的骨相。宋黄庭坚《戏呈孔毅父》诗:“管城子无食肉相,孔方兄有绝交书。”明唐顺之《自述》诗:“本非食肉相,犹是饭牛身。”【词语食肉相】 汉语大词典:食肉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