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镇
①五方之镇山,即五岳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四镇五岳崩。”注:“五岳,岱在兖州,衡在荆州,华在豫州,岳在雍州,恒在并州。”疏:“职方九州, 州各有镇山。皆曰:其大者以为一州之镇。……但五州五镇得入岳名,余四州不得岳名者,仍依旧为镇号。”
②五岳之外,别有五镇,即南镇会稽山、北镇医巫闾山、东镇沂山、西镇吴山、中镇霍山。
①五方之镇山,即五岳。《周礼·春官·大司乐》:“四镇五岳崩。”注:“五岳,岱在兖州,衡在荆州,华在豫州,岳在雍州,恒在并州。”疏:“职方九州, 州各有镇山。皆曰:其大者以为一州之镇。……但五州五镇得入岳名,余四州不得岳名者,仍依旧为镇号。”
②五岳之外,别有五镇,即南镇会稽山、北镇医巫闾山、东镇沂山、西镇吴山、中镇霍山。
元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 置,治所在汴梁路 (今河南开封市)。辖境约当今河南省黄河以南,江苏、安徽、湖北三省长江以北地区。元至正后其地分属江南、湖广、河南等行省。蒙古至元五年(1268年)置河南等
即今浙江缙云县北、永康县南武义江之上源南溪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94缙云县: 南源溪 “源出雪峰山,西北流,县北诸溪水皆流会焉,入永康县界,亦谓之南溪”。
在今浙江杭州市西。宋 《淳祐临安志》 卷8: 理公岩,“陆羽记云: 晋慧理宴息于下”,故名。明田汝成 《西湖游览志》 卷10: “青林洞一名理公岩。岩扉深杳,寒栗侵肌,暑游最快。”
又名角昂札萨克旗。即土尔扈特南后旗。旗府驻地在今青海兴海县西北清沟河源一带,后迁今青海海晏县西北、祁连县东南。
明永乐五年(1407)建,在今云南武定县西北七十里。有土巡检司。清废。
明永乐五年 (1407) 改明灵州置,属新平府。治所在丹裔县 (今越南平治天省永灵县一带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中部平治天省永灵等县地。宣德二年(1427) 以后入安南。
即今广西河池市西北六甲镇。《东方杂志》1905年第5期:陆荣廷镇压人民起义, 义军走“河池属六甲、岜崙,陆荣廷率荣军渡江截剿”。即此。
又名草皮街。即今云南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西北五十里振太乡(太和街)。民国时设县佐。傣语“太”为棉花,“和”为箐,意即箐边种过棉花。集镇名。(1)在云南省施甸县北部偏东、兰薄山西麓、小石桥水库南岸
亦作丁级镇。北宋置,属六安县。即今安徽六安市西北五十里丁集镇。
在今台湾省澎湖县北,白沙岛之北、姑婆屿东。清蒋毓英 《台湾府志》 卷3: 铁砧屿 “山上皆石板,大三四丈,平坦无痕,若铁之砧然,故名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