凤翔
唐方镇名。至德元年(756)置兴平节度使,永泰初改为凤翔节度使。治所在凤翔府(今陕西凤翔县)。领岐、陇、金、商、秦五州,相当今甘肃秦安县以东,陕西凤翔、陇县以至商县、安康等县市地。金废。
唐、五代方镇名。唐上元元年(760年)置凤翔节度使,又称秦陇、兴凤陇、凤翔陇右、凤翔陇、凤翔河陇节度使,治凤翔府(今陕西省凤翔县),领凤翔府、陇州。大中中曾增领秦州。天复后仅领凤翔一府。唐末李茂贞据此称岐王。五代从属于唐。
唐方镇名。至德元年(756)置兴平节度使,永泰初改为凤翔节度使。治所在凤翔府(今陕西凤翔县)。领岐、陇、金、商、秦五州,相当今甘肃秦安县以东,陕西凤翔、陇县以至商县、安康等县市地。金废。
唐、五代方镇名。唐上元元年(760年)置凤翔节度使,又称秦陇、兴凤陇、凤翔陇右、凤翔陇、凤翔河陇节度使,治凤翔府(今陕西省凤翔县),领凤翔府、陇州。大中中曾增领秦州。天复后仅领凤翔一府。唐末李茂贞据此称岐王。五代从属于唐。
在今云南南华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6镇南州:子甸溪“在州东北,亦溉田至数千亩”。
1919年改布尔津河设治局置,属新疆阿山道。治所即今新疆布尔津县。以濒于布尔津河而名。1930年属阿山行政区,后直属新疆省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、阿勒泰山西南麓。属阿勒泰地区。面积 10728 平方
唐武德四年 (621) 改新城县置,属隆州。治所在今四川仪陇县西南新政镇。先天初属阆州。天宝初属阆中郡,乾元初复阆州。北宋元丰五年(1082) 徙治晋安故城 (今南部县西北)。元至元二十年 (1283
①在今山东东平县西北。亦黄河支流。《宋史·河渠一》:“自周显德初,大决东平之杨刘,宰相李谷监治堤, 自阳谷抵张秋口以遏之,水患少息。然决河不复故道,离而为赤河。”乾德二年(964),“赤河决东平之竹村
北宋置,属合水县。在今甘肃华池县东南凤川河畔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7合水县:凤川砦“在县东北五十里。亦曰凤川镇。宋范仲淹所置”。在浙江省桐庐县东部。面积151.9平方千米。人口1.8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凤岗,
亦名申明城。俗名古城堤。在今湖南临澧县北。为楚大夫申鸣邑。《说苑·立节》 载申鸣为孝子、忠臣事迹。县北五十里合口寿光寺有申鸣墓。
清乾隆四十八年 (1783) 置,属懋功厅。在今四川丹巴县。1914年改置丹巴县。
清置,属古田县。即今福建古田县东杉洋镇东北白溪。在湖南省新化县北部、柘溪水库东北岸。面积215.8平方千米。人口6.5万。镇人民政府驻白溪,人口 3200。因镇处白溪溪口而得名。1950年设白溪乡,1
清雍正二年(1724)置,属西宁府。治所即今青海门源回族自治县。乾隆九年(1744)移驻白塔城(今青海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西北城关镇)。二十六年(1761)改置大通县。清雍正二年(1724年)置,治今青
即今辽宁清原县东北南山城镇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柳河县: 官商路五,“西由南山城子赴开原”。民国熊知白 《东北县治纪要》 辽宁柳河县:“县属南山城子,距柳河县市西南一百二十里,北山城子之南八十里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