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十六国后凉吕光置,治所在白土县(今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东南黄河北岸)。以金城河、赐支河、湟河而名。后废。十六国南凉置,治白土县(今青海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北)。辖境约当今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一带。北魏废。
唐洛阳城皇城正南洛水上。在今河南洛阳市旧城西南。《旧唐书· 玄宗纪》: 开元二十年(732) 四月,“改造天津桥,毁星津桥”。清徐松 《唐两京城坊考》 卷5洛渠: 洛水 “西自苑内上阳宫之南,流入外郭
在今海南省东方黎族自治悬县北昌化江口。旧属昌化县。明正德 《琼台志》 卷6: 昌化县有“英潮港”。港口海船可以寄碇,港外四更湾、马头湾下有暗沙,最号险阻。
明永乐七年(1409)置,属奴儿干都司。在今吉林安图县西南松花江上游古洞河流域。后废。明永乐七年(1409年)置,治所今址不详,辖区约今吉林省松花江上游赫通额河流域,或说在安图县古洞河流域。1974年
清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置,在今新疆若羌县北罗布庄。清宣统 《新疆图志》 卷81婼羌县:罗布驿 “驿东即罗布淖尔”。
在今福建金门县东金湖镇小径村旁。南明监国鲁王朱以海(1618—1662)是朱元璋第十子朱檀的九世孙,袭封鲁王。南明弘光二年(1645) 监国绍兴,后流寓金门。1959年8月在旧金城东炸山采石,发现了鲁
即清之佑清寺。今江西南昌市八一公园北门对面佑民寺。1929年改佑清寺为佑民寺。
即今黑龙江省绥棱县东南上集镇。清末绥化府设分防经历于此。1915年设绥楞设治局,1917年改绥楞县。民国《黑龙江志稿》卷2:绥楞县“地当弩敏河之南,而尼尔吉河之西也。旧名上集厂”。
宋为槠洲市。即今湖南株洲市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长沙府湘潭县: “黄茅巡司,乾隆二十六年置,后迁县东洙洲市,更名。”
在江西省南部。贡水支流。又称平固江,因流域内兴国县在汉代时属平固县地。源于兴国县东北宝华山西麓,向西南流至埠头转向南流,于赣县江口入贡水。长132千米,流域面积 2909 平方千米。河流含沙量高。建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