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宋置,治所在今贵州黎平县北二十里八舟。元属思州安抚司。明洪武五年(1372)改为八舟蛮夷长官司。
即今山东枣庄市东南台儿庄镇。明万历三十四年(1606)置巡司于此。
春秋郑邑。在今河南长葛县东北二十余里。《春秋》:隐公五年(前718),“宋人伐郑,围长葛”。杜注:“颍川长社县北有长葛城。”古邑名。春秋郑邑。在今河南省长葛市东北。《春秋》隐公五年(前718年):“宋
在今湖北秭归县境。《后汉书·和帝纪》:永元十二年 (100),“秭归山崩”。李贤注: “ 《东观记》 曰: 秭归山高四百余丈,崩填溪水,厌杀百余人。”
即武勤县。治所即今广西扶绥县。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 作武勒县。
唐置,属彭州。在今四川彭州市西北三十里关口。后废。
在今河南鲁山县西九十里。《清一统志·汝州直隶州》:吴大岭“亦名没大岭,沙河所出,即滍水也”。
即今湖南宁远县南五十五里鲁观瑶族乡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
明万历中建,在今湖北竹山县西北。
①在今江西大余县东北。《清一统志·南安府》:天竺山“在大庾县东北六十里,与丫山相对。岩壑延亘,林木茂郁。东有月峰,奇秀特出”。②在今浙江杭州市西。宋《淳祐临安志》卷8:“既来自天竺,故以名焉。”《宋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