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省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(1376)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(1421)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分河南、山东两行中书省置北平行中书省,治北平府(治今北京市)。简称北平省。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。永乐元年(1403年)罢布政使司,以所领直隶北京行部。十九年又罢行部,直隶六部。
①唐贞元二年 (786) 置,治所在弓高县(今河北阜城县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河北阜城、东光县地。长庆元年 (821) 废。二年复置,大和四年(830) 又废。景福元年 (892) 复置。五代梁移治东光县
春秋晋邑。即今河南沁阳市。《左传》: 宣公十七年 (前592),“晋人执晏弱于野王”。战国属韩。《史记· 白起传》: 秦昭王四十五年 (前262),“伐韩之野王,野王降秦”。秦置野王县。古邑名。野又作
①北宋熙宁元年(1068)废升平县为镇, 属宜君县。在今陕西宜君县西北三十五里。②即今黑龙江省安达市南升平镇。民国熊知白《东北县治纪要》黑龙江肇州县:“县属升平镇,距老城基七十里。铁路线安达驿六十里。
在今四川夹江县西北二十五里木城镇。民国 《夹江县志》 卷2: 南安坝 “即南安废县,分上坝、下坝。上自石面渡,下至东田坝”。清费密 《荒书》: 清顺治十三年 (1656),“ (刘) 文秀驻兵夹江县南
在今河南洛阳市西洛水北岸。为唐洛阳皇城西南禁苑内上阳宫正殿。在今河南省洛阳市西洛水北岸。为唐洛阳皇城西南禁苑内上阳宫正殿。
即今河北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、隆化县境之伊逊河。《水经·濡水注》: 索头水 “北出索头川,南流,径广阳侨郡西,又南流注于濡水”。即此。
在今广东新会市北。《清一统志· 广州府》: 绿屏山 “在新会县北十里。周八十余里,环绕县后如屏障。一名绿护屏。乌道险绝,山顶平旷”。
在今河北昌黎县西门外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7昌黎县: 急流河 “一名西沙河。源出龙潭山,下流合饮马河入海”。
在今甘肃平凉市西北崆峒山中。《明一统志》卷35平凉府:青龙洞“在翠屏山上,雨晴云辄归洞中,一名归云洞”。
即济隆城。今西藏吉隆县东南吉隆。清松筠《西招纪行诗》 注: “自宗喀西南行三日,可抵济咙边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