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潘郡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潘州置,治所在茂名县 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、茂名、电白、吴川等市县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潘州。
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潘州置,治茂名县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同潘州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为潘州。
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潘州置,治所在茂名县 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、茂名、电白、吴川等市县地。乾元元年 (758) 复为潘州。
唐天宝元年(742年)改潘州置,治茂名县(今广东高州市)。辖境同潘州。乾元元年(758年)复为潘州。
1925年由胶东道分置,属山东省。治所在福山县(今山东烟台市西南福山镇)。辖境相当今山东烟台、蓬莱、招远、栖霞、龙口、莱阳、莱西、海阳、文登、荣成、乳山等市县地。1928年废。
①隋开皇十一年 (591) 改汛潭县置,属洮州。治所即今甘肃临潭县。大业三年 (607) 属临洮郡。唐属洮州,贞观五年 (631) 移治今甘肃卓尼县西洮河南岸。八年移洮州理于此。广德元年 (763)后
东汉章和二年 (88) 改楚国置,治所在彭城县 (今江苏徐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徐州市、铜山县、沛县东南部、邳县西北部,安徽濉溪县东部及山东微山县地。南朝宋永初二年 (421) 改为彭城郡。东汉章和二
即今山西榆社县北北翟管村。1943—1944年晋冀鲁豫边区置榆北县治此。
在今安徽和县南。《宋史·河渠志》: 南宋乾道二年 (1166),“以和州守臣言,开凿姥下河,东接大江,防捍敌人,检制盗贼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9和州: 姥下河 “在州西南三十里姥下镇。源出麻湖,东南流
即今四川渠县西北静边乡。清同治 《渠县志》 卷4: 静边场在 “县西九十里。为绥定府至顺庆府大路”。
①隋仁寿三年(603)改废温江县置,属益州。治所即今四川温江县。大业二年(606)废入郫县。唐武德三年(620)复置,贞观元年(627)改为温江县。②唐武德三年(620)析江津县置,属渝州。治所即今四
即今福建石狮市北蚶江镇。清乾隆四十九年(1784) 置泉州府通判于此。
隋开皇十年 (590) 置,属合州。治所在今广东湛江市西南湖光镇西旧县村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18雷州遂溪县引 《元和志》: 铁杷县 “以县西铁把水以为名”。大业三年 (607) 属合浦郡。唐武德四年(
即今四川安岳县东南一百十里护龙乡。清道光《安岳县志》卷7:护龙场“即岳家坝。在治东一百一十里”。附近塔子山毗卢洞,有五代、北宋摩岩造像及历代题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