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拉哈什河
即今新疆西南部和田河西源喀喇喀什河。源出和田县西南喀喇昆仑山,东北流折西北流,至和田县北与东源玉龙喀什河谷,称和田河。清宣统《新疆图志》 卷67: 和阗河 “一源出昌器满达坂北麓,东北流,经和阗城西曰哈拉哈什河”。“喀喇喀什” 系突厥语,意为 “黑玉” 或 “墨玉”。
即今新疆西南部和田河西源喀喇喀什河。源出和田县西南喀喇昆仑山,东北流折西北流,至和田县北与东源玉龙喀什河谷,称和田河。清宣统《新疆图志》 卷67: 和阗河 “一源出昌器满达坂北麓,东北流,经和阗城西曰哈拉哈什河”。“喀喇喀什” 系突厥语,意为 “黑玉” 或 “墨玉”。
在今宁夏固原县西北。明嘉靖 《固原州志》 卷1: 炮架山 “在州西北一百二十里石城之前。四壁削立,极为险峻。成化五年,满四反,据此山”。
明洪武二年 (1369) 降单州置,属济宁府。治所在今山东单县南一里。十八年 (1385) 改属兖州府。嘉靖二年 (1523) 以河患徙今治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) 改属曹州府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宁道。
在今新疆吐鲁番市西亚尔乡 (雅尔湖)。《清一统志·吐鲁番》: 招哈和屯 “在吐鲁番城西二十里。汉交河城也。回语讹交河为招哈,北倚金岭,峰峦层叠,经城西迤而南,形势佳胜”。
唐贞观二十三年 (649) 废戎州都督府改置,治所在朗州 (今云南曲靖市北十五里三岔)。辖境北有云南东北部,东有贵州普安、兴义,西至怒江,南抵曲江、盘江。永徽三年 (652) 废。
一名女娲墓。在今山西洪洞县北赵城镇东八里侯村。《寰宇记》 卷43赵城县: “女娲墓在县(治今赵城镇) 东南五里,高二丈。按 《城冢记》: 女娲墓有五。其一在赵简子城东五里。”
西魏初置,治所在安阳郡安阳县(今甘肃秦安县北安伏乡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秦安县北部地。废帝二年(553)改为交州。西魏初置,治安阳县(今甘肃秦安县东北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省秦安、通渭、张家川等县部分地区。废
北魏孝昌三年 (527) 置,属汝北郡。治所在今河南汝州市。后改为汝原县。古县名。北魏初置,治今河南省汝州市。属汝北郡。北齐先后为汝北郡、汝阴郡治。后改名汝原县。
在今河北黄骅市西北四十六里同居村。清设严镇盐场于此。《清一统志·天津府二》:“严镇场,在同居镇,俱属沧州。”
在今浙江海宁市(硖石镇)西六十四里许村镇。《方舆纪要》卷90海宁县:许村“西南至临平镇二十里。有许村场盐课司”。南宋设许村巡检司寨于此。见“许村镇(1)”。
唐仪凤二年 (677) 置,属萨州。治所在今四川珙县西南。天宝元年 (742) 属黄池郡,乾元元年 (758) 属羁縻萨州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