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 (嶽) 壻山
即岳山。 在今山东泰安市北泰山。《汉书· 郊祀志》: “岳壻山之属为小山川。”清金棨《泰山志》 引 《黄溍笔记》: “俗称妇翁曰泰山。说者以为泰山有丈人峰,故有是称。然古者通谓尊长曰丈人,非特妇翁也。或又引张说东封事,其说尤凿。按 《汉 · 郊祀志》: 大山川有岳山,小山川有岳壻,山岳而有壻,则岳可以谓之妇翁矣。世俗之称谓未必不以是,或又因岳山而转为泰山耳。”
即岳山。 在今山东泰安市北泰山。《汉书· 郊祀志》: “岳壻山之属为小山川。”清金棨《泰山志》 引 《黄溍笔记》: “俗称妇翁曰泰山。说者以为泰山有丈人峰,故有是称。然古者通谓尊长曰丈人,非特妇翁也。或又引张说东封事,其说尤凿。按 《汉 · 郊祀志》: 大山川有岳山,小山川有岳壻,山岳而有壻,则岳可以谓之妇翁矣。世俗之称谓未必不以是,或又因岳山而转为泰山耳。”
俗称上帝庙。在今辽宁盖州市城内西大街路北。建于明洪武十五年(1382)。大殿前有雍正四年(1726)重修碑记。大殿面阔五间,庑殿式屋顶,梁枋及斗拱上均有彩画,檩下有墨书“大明洪武十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吉日
南朝梁置,治所在赣榆县 (今江苏赣榆县西北)。后废。
在今广东江门市东北。清道光《新会县志》卷2:外海“在县东三十里。其水自北街口来合,诸水东通香山,北通顺德,南通厓门”。
西汉置,属汉中郡。治所在今湖北郧西县西南。东汉废。西晋太康四年(283)复置,属魏兴郡。五年(284)废。隋义宁二年(618)复置。唐初属上州,贞观元年(627)废。古县名。西汉置,治今湖北省郧西县西
在今陕西旬阳县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56洵阳县 “西岔河” 条下: “又有蜀河,在县东北百十三里有堰,下流俱入汉水。”
在今湖北云梦县西南涢水东岸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基传》:“基又表城上昶,徙江夏治之,以逼夏口。”
即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以西的尼亚斯岛。清谢清高 《海录》 有专条记述。
即今台湾省台南县西南将军乡。清康熙间高拱乾 《台湾府志》 卷1: “甲螺郭怀一谋逐红夷,事觉,召土番追杀之,尽戮从者于欧汪。” 注云: “欧汪,地名。即今凤山县仁寿里。”
在今广东南雄县北。《舆地纪胜》卷93南雄州:巾山“在州北。州之主山也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2南雄府保昌县:巾山“在府北三十里。郡治主山也。端正如中,凌江水绕其南。巾山之东为威凤冈,高耸轩举,形如翥凤”
在今河南淅川县南,丹江水库北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 内乡县 “有岵山”。《宋史· 孟珙传》: 南宋绍定六年 (1233),宋将孟珙料金将武仙,“将上岵山绝顶窥伺”,乃设伏破之。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