巨鹿县
①秦置,为巨鹿郡治。治所在今河北平乡县(乞村)西南平乡镇。北魏景明二年(501)移治今平乡县西南平乡镇东三十里,属南赵郡。北齐废。
②东魏武定七年(549)置,为安远郡治。当在今江苏盱眙县境。北齐废。
③隋大业初改南䜌县置,属襄国郡。治所在今河北巨鹿县北夏旧城。唐属邢州,嗣圣元年(684)移治今巨鹿县。北宋属信德府。金属邢州。元属顺德路。明属顺德府。民国初属直隶大名府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
①秦置,为巨鹿郡治。治所在今河北平乡县(乞村)西南平乡镇。北魏景明二年(501)移治今平乡县西南平乡镇东三十里,属南赵郡。北齐废。
②东魏武定七年(549)置,为安远郡治。当在今江苏盱眙县境。北齐废。
③隋大业初改南䜌县置,属襄国郡。治所在今河北巨鹿县北夏旧城。唐属邢州,嗣圣元年(684)移治今巨鹿县。北宋属信德府。金属邢州。元属顺德路。明属顺德府。民国初属直隶大名府。1928年直属河北省。
即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海拉尔河。《清一统志·黑龙江》:开拉哩河“在齐齐哈尔城西北与呼伦布雨尔接界。源出西北兴安岭,西流会额尔古讷河”。
①在今湖北宜昌县东南长江北岸虎牙滩处,与荆门山斜对。《后汉书·岑彭传》: 建武九年(33),公孙述 “拔夷道、夷陵,据荆门、虎牙。横江水起浮桥,斗楼,立攒柱绝水道,结营山上,以拒汉兵”。《水经·江水注
一作金源边堡。金朝为防御蒙古所筑壕堑。天眷元年 (1138),婆卢火驻乌骨迪烈地时建,为东北路界壕。大定二十一年 (1181) 将界壕取直,“东北自达里带石堡子至鹤五河地分,临潢路自鹤五河堡子至撒里乃
即今江苏昆山市南二十里张浦镇。清光绪《江苏全省舆图》:昆山县南有“张浦镇”。在江苏省昆山市中南部、吴淞江南岸。面积116平方千米。人口6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张浦,人口 8000。1949年为张浦乡,1
在今贵州贵阳市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21贵阳府“南明河”条下:“三水江在府北三十里。府西境之水派流而下,至此合流为一,东流合于清水江。即陆广诸水之下流也。”
在今湖南长沙市西岳麓山东面山下。北宋开宝九年 (976) 潭州太守朱洞创建,天禧二年 (1018) 真宗赐名 “岳麓书院”。为宋代四大书院之一。张栻、朱熹等尝讲学于此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
北魏平城宫殿。在今山西大同市北。《魏书·高祖纪》 载:太和元年(477)春正月,“起太和、安昌二殿”。同年秋七月,“太和、安昌二殿成”。太和十六年(492)“十有一月乙卯,依古六寝,权制三室,以安昌殿
亦作林甸。在今江苏海门市东南四十九里临江乡(灵甸镇)。清光绪《海门厅图志》卷9有灵甸镇。
在今四川剑阁县西南。《寰宇记》卷84普成县:氐陌山“在县西三十五里。《旧图经》云:晋太康中,关西离乱,武都氐人流离入蜀,耕凿此山,遂成陌,因名”。
又称报恩山、观音山。在今江苏吴县西。《寰宇记》卷91苏州吴县:支硎“晋高士支道林遁迹,游憩其上,故有此名”。明洪武《苏州府志》卷2:“平石为硎, 山有平石,故因支遁以支硎为号。”山中有放鹤亭、白马涧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