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河村
在今广西岑溪县东南九十里、黄华河东岸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南。清时置巡检司于此。
在今广西岑溪县东南九十里、黄华河东岸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
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南。清时置巡检司于此。
元元贞元年(1295)改平阳县置,属温州路。治所即今浙江平阳县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复名平阳县。元元贞初升平阳县置,治今浙江省平阳县。属温州路。为散州,不辖县。明洪武二年(1369年)复降为县。
即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北上夹河镇。清光绪《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》兴京图:西北有上夹河。民国《兴京县志》卷1:上夹河“距城一百里”。在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北部。面积267.4平方千米。人口1.8万。
在今广西灵川县东北三街镇西南二里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7灵川县: 高镇山在 “县西南二里。古名大象峰,一名大藏。其下有潭,横浸山腹,名象潭。其形三折,又名之潭。宋宝祐间改名高镇岭。元至正间,大藏山崩,
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改罗州置,治竹山县(今湖北竹山县)。大业初省。唐武德元年 (618) 分迁州复置房州,仍治竹山县 (今湖北竹山县)。贞观十年 (636) 徙治房陵县 (今房县)。辖境相当今湖
即古㶟余水。 亦名榆河。 即今北京市东北温榆河。源自居庸关,南流经昌平县西至沙河镇为其上游北沙河,东南经顺义县至通县北入北运河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上谷郡军都县: “温余水东至路,南入沽。
西汉元狩二年 (前121) 置,治所在禄福县 (西晋改曰福禄,今甘肃酒泉市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疏勒河以东、高台县以西地区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酒泉郡注引应劭曰: “其水若酒,故曰酒泉。” 师古曰: “旧俗传
①南朝宋泰始二年(466)以流民置,属西阳郡。治所在今湖北黄州市境。南齐为义安左县。后废。②南齐置,属义安郡。治所在今湖北襄阳县西汉水南岸。后废。西魏复置,为长湖郡治。北周末改置常平县。③唐末置,属宣
北宋置,属沧州清池县。在今天津市东南东西泥沽村一带。政和三年 (1113) 改名河平砦。
一作茅麓山。在今湖北兴山县西北。《清一统志 · 宜昌府一》: 茅芦山 “在兴山县西北七十里。岩璧陡峻,山势最险”。民国 《湖北通志》卷9引雍正 《湖广通志》: 茅芦山 “周百里,高三十里。逆寇李来亨踞
即今广东曲江县东北之黄坑河。《水经·溱水注》:“江水又径始兴县南,又西入曲江县,邸水注之。水出浮岳山,山蹑一处,则百余步动,若在水也,因名浮岳山。南流注于东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