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谷县
①西汉置,属渔阳郡。治所在今北京市平谷县西北十二里城子庄。西晋初废。后复置。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446)废。
②元至元十三年(1276)置,属蓟州。治所即今北京市平谷县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省入三河县,十三年(1380)复置。清属顺天府。1914年属京兆地方。1928年属河北省。
古旧县名。西汉高祖十二年(前195年)置,治今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西北。属渔阳郡。后历有废置。原属河北省,1958年划归北京市。2001年撤县,改设平谷区。
①西汉置,属渔阳郡。治所在今北京市平谷县西北十二里城子庄。西晋初废。后复置。北魏太平真君七年(446)废。
②元至元十三年(1276)置,属蓟州。治所即今北京市平谷县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省入三河县,十三年(1380)复置。清属顺天府。1914年属京兆地方。1928年属河北省。
古旧县名。西汉高祖十二年(前195年)置,治今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西北。属渔阳郡。后历有废置。原属河北省,1958年划归北京市。2001年撤县,改设平谷区。
即今河北景县西南二十四里北屯乡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49景州图:西南有杨八道屯。
唐贞观十二年 (638) 置,属环州。治所在今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西南。后废。古县名。唐贞观十二年(638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西南。属环州。宋改属宜州所领羁縻镇宁州。后废。
北宋熙宁五年 (1072) 分京西路南部地置,治所在襄阳府 (今湖北襄樊市)。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及河南伏牛山以南,四川大巴山与湖北荆山以北,陕西子午河以东,河南桐柏及湖北随州、京山以西地区。南宋时有所
明永乐四年(1406)置,属奴儿干都司。治所在今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乌苏里斯克(即双城子)。后废。明永乐四年(1406年)闰七月置,治今俄罗斯滨海边区乌苏里斯克。后废。
在今湖北汉川县北汈汊湖内。《清一统志·汉阳府一》:大松湖“在汉川县北十八里,又北二里为小松湖,西接瓜子湖、五湖,北通杨子港”。
明置,为右江水驿。在今广西隆安县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0隆安县:那造水驿,“《志》云:旧在府西九十里,后徙于县城西北隅,嘉靖四十五年革”。
隋开皇十一年 (591) 置,治所即今江西宜春市。《元和志》 卷28: 袁州 “因袁山为名”。大业初改为宜春郡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为袁州,并以宜春县 (今宜春市) 为州治。天宝元年 (742)
在今湖北黄陂县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6黄陂县:大城潭“在县北八十里。县西北境诸水多汇入焉,引流而南入县前河”。
隋开皇十八年 (598) 改阳周县置,属宁州。治所即今甘肃正宁县 (山河镇) 西南罗川乡 (旧正宁)。《元和志》 卷3真宁县: 罗川县 “因县南罗(川) 水为名”。大业初属北地郡。唐属宁州。天宝元年
古名大嶓水。在今湖北蒲圻市西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76蒲圻县: 新店河 “在县西四十里。一名新溪河,发源于临湘县界,入县境,经新店市,入嘉鱼之黄冈湖,至石头口注大江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