施洋墓
在今湖北武昌洪山西南麓。施洋 (1889—1923) 字伯高,湖北竹山县人。律师。1921年参加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,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先后担任武汉工团联合会和京汉铁路总工会的法律顾问,为 “二七” 大罢工领导人之一。1923年2月 7日被捕,15日被军阀杀害。原葬洪山西麓,1953年迁此。
在今湖北武昌洪山西南麓。施洋 (1889—1923) 字伯高,湖北竹山县人。律师。1921年参加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工作,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先后担任武汉工团联合会和京汉铁路总工会的法律顾问,为 “二七” 大罢工领导人之一。1923年2月 7日被捕,15日被军阀杀害。原葬洪山西麓,1953年迁此。
在今广西苍梧县北。为桂江支流。《寰宇记》 卷164戎城县: “思良江在 (梧) 州北二十里,一名多盐水。其中鳄鱼状如鼍。”
唐仪凤二年 (677) 置,属巩州。治所在今四川珙县西南。天宝元年 (742) 属因忠郡,乾元元年 (758) 属巩州。后废。
清乾隆三年(1738)置,为镇安府治。治所即今广西德保县。民国初属广西田南道。1928年直属广西省。1951年与敬德县合并置德保县。古旧县名。清乾隆三年(1738年)置,治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。为镇
①亦名峒石山。在今广东阳春市北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98南恩州: 峒石山 “在阳春。岩石幽邃,内有古佛像。咸平二年诏赐太宗皇帝御书,藏于石室。胡铨有诗”。《清一统志·肇庆府》: 铜石山 “在阳春县北七十里
1939年置,属吉林省。治所即今黑龙江省林口县。1945年划归合江省。1949年划归松江省。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。在黑龙江省东南部。属牡丹江市。面积 7184.7 平方千米。人口44.8万。辖9镇、
即扎萨克特固斯库鲁克达赖汗旗。旗府驻地在今蒙古国乌布苏省乌布苏诺尔湖南。
明正德三年 (1508) 置,属诏安县。即今福建诏安县东北梅洲。明时为戍守要地。
又作垂葭。春秋时卫邑。在今山东巨野县西南。《左传》: 定公十三年 (前497),“春,齐侯、卫侯次于垂葭,实郹氏”。杜注: “垂葭改名郹氏。高平巨野县西南有郹亭。”即“垂葭”。
北魏改勇田郡置,为武始郡治。治所在今甘肃临洮县北七十里辛店乡康家崖。隋开皇三年(583) 废。古县名。北魏置,治今甘肃省临洮县北。为武始郡治。西魏废。
1942年升安北设治局置,属绥远省。治所在大佘太(今内蒙古乌拉特前旗北新安镇)。1954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58年撤销,并入乌拉特前旗。旧县名。1942年由安北设治局升县,治东槐木(今内蒙古乌拉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