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波堡
即今甘肃环县东南四十五里木钵乡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贞元九年(793),“朔方都虞侯杨朝晟戍木波堡”。即此。
即今甘肃省环县东南木钵镇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贞元九年(793年),诏城盐州,“命盐州节度使杜彦光戍之,朔方都虞候杨朝晟戍木波堡,由是灵、夏、河西获安”;贞元十三年正月,“上以方渠、合道、木波皆吐蕃要路,欲城之”,“三月,三城成”,皆即此。北宋改置为镇。
即今甘肃环县东南四十五里木钵乡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贞元九年(793),“朔方都虞侯杨朝晟戍木波堡”。即此。
即今甘肃省环县东南木钵镇。《资治通鉴》:唐贞元九年(793年),诏城盐州,“命盐州节度使杜彦光戍之,朔方都虞候杨朝晟戍木波堡,由是灵、夏、河西获安”;贞元十三年正月,“上以方渠、合道、木波皆吐蕃要路,欲城之”,“三月,三城成”,皆即此。北宋改置为镇。
唐武德元年(618)置,治所在共城县(今河南辉县市)。四年(621)废。
即羊平县。治所当在今广西东北部融江、龙江下游及红水河下游一带。《宋书·州郡》 桂林太守阳平令: “按晋武帝太康元年,立桂林之洋平县,疑是。”
西汉置,属南阳郡。治所在今河南新野县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先主传》: 东汉末,刘表使备“屯新野”。三国魏为荆州治。西晋为义阳国都,后为新野郡治。北魏属新野郡。北周改为棘阳县。隋开皇初改为新野县,属邓州。大
清置,属邠州。即今陕西彬县南24里太峪乡。集镇名。又称太峪河。在陕西省彬县南部、公主川西北岸。太峪乡人民政府驻地。人口 1240。明设大谷镇,以地处公主川道大沟中得名。清雍正《陕西通志》载:“大峪镇,
在今陕西铜川市北。《资治通鉴》: 东晋太元九年 (384),“秦王坚自帅步骑二万以击后秦,军于赵氏坞”。义熙十二年 (416),“北地太守毛雍据赵氏坞以叛”。皆此。在今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境。东晋太元九
清道光二年(1822)以九姓长官司辖地置,属泸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兴文县(中城镇)西北。光绪壬午任五采、车登衢等修纂《泸州九姓乡志》,即为此乡之志书。
在今陕西高陵县南十里。宋敏求 《长安志》 卷17: 奉政原 “东西长三十里,南北阔三里”。光绪 《高陵县志》 卷1: 奉政原 “自泾阳来,过县达临潼,延及百里,高者四五丈,泾、渭之不得北徙者,此也”。
湖泊名。在今河南新蔡县西北七十里。上承澺水 (今洪河),东出为铜水、富水 (今堙) 等注入淮河。周围三十里。今堙。《后汉书·孝灵帝纪》:中平五年 (188),“遣下军校尉鲍鸿讨葛陂黄巾”。《晋书·石勒
即今河北隆尧县西二十八里双碑乡。清同治《畿辅通志》卷51唐山县图:西北有双碑村。
在今广东揭阳市西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3潮州府揭阳县: 狮子营 “在县西。亦曰狮头营,防七成径关隘”。明初置,在今广东省揭阳市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