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南卫
明洪武五年 (1372) 置,治所即今海南省琼山市。
明洪武二十五年(1392年)置,治今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,属广东都司。后废。
明洪武五年 (1372) 置,治所即今海南省琼山市。
明洪武二十五年(1392年)置,治今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,属广东都司。后废。
即今福建大田县西北桃源镇。明置桃源巡司于此,旧属漳平县,嘉靖十六年 (1537) 改属大田县。(1)即今福建省大田县西北桃源。明时于此置巡检司。(2)在今河南省林州市西天平山。
即泾南县。治所在今四川纳溪县东南。《旧唐书·地理志》 旧作 “洷南县”,标点本据 《新唐书》、《通典》 改为 “泾南县”。
即苟屚县。治所在今越南河山平省石室县。《宋书·州郡》:交趾太守有“句漏令,汉旧县”。
即今河南南阳市东北新店乡。清光绪《南阳县志》卷3:“去县治东北三十里为北新店,商贾走集, 甲乙石桥。”
元末明玉珍改高罗宣抚司置,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高罗镇。明初废。洪武六年 (1373)复置,七年 (1374) 废。永乐四年 (1406) 复置,属忠建宣抚司。清改为高罗土司。明洪武六年(1373年)置
①在今广西北流市东南二里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8北流县: 金龟山 “与会灵台山隔江相对,台上有瀑布岩洞”。②在今四川万源市西南三百里鹰背乡境。民国《万源县志》 卷1: 金龟山 “山有王家寨,险峻阔大”。
“札”又作“扎”。外蒙古旧部名。原为17世纪时喀尔喀三部之一。清雍正九年(1731年)后为喀尔喀四部之一。所部十九旗,会盟于札克河源毕都哩雅诺尔。牧地约当今蒙古国戈壁阿尔泰省和扎布汗、库苏古尔、乌布苏
在今内蒙古太仆寺旗 (宝昌镇) 东。清乾隆《口北三厅志》 卷2: 随客河 “源出他贲托罗海山,西南流入镶白旗察哈尔牧厂界,乌可尔河东南来会之,西流注克勒泊”。
北周明帝时改齐乐郡置,属齐通郡。治所在丹棱县东北二十里(今四川眉山县西北)。武帝时改为洪雅县。古县名。北周明帝置,治今四川省丹棱县东北。属齐通郡。武帝改为洪雅县。
即1935—1937年西北革命根据地析置靖边县。治所在青杨岔(今陕西靖边县东南青阳岔镇)。旧县名。陕甘宁边区设。1937年由陕西省靖边县东部析置。1938年初撤销,仍并入靖边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