湾甸州
明永乐三年 (1405) 升湾甸长官司置湾甸御夷州,直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南八十四里湾甸。清代属永昌府。民国初年废。
明永乐五年(1407年)升湾甸长官司置,治今昌宁县湾甸镇。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昌宁、凤庆、永德、施甸等县各一部分地。直属云南省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改属永昌府。1912年后废入镇康县。
明永乐三年 (1405) 升湾甸长官司置湾甸御夷州,直属云南布政司。治所在今云南昌宁县西南八十四里湾甸。清代属永昌府。民国初年废。
明永乐五年(1407年)升湾甸长官司置,治今昌宁县湾甸镇。辖境相当今云南省昌宁、凤庆、永德、施甸等县各一部分地。直属云南省。清顺治十六年(1659年)改属永昌府。1912年后废入镇康县。
北宋置,属永川县。在今四川永川市西北四十五里太平乡。
即今安徽青阳县南七十里南阳乡。清乾隆 《青阳县志》 卷1: 东南十三都有南阳湾,当县境最南端喇叭河湾处。
西魏改南安郡置,治所在安南县 (今河南叶县南)。北周废。东魏置,治定南县(今河南叶县东南)。辖境相当今河南省叶县一带。北周降为县。
唐贞观八年(634)改北燕州置,治所在怀戎县(今河北涿鹿县西南石灰窑)。长安初移治今怀来县东南旧怀来。辖境相当今河北张家口市及怀来、赤城、崇礼、张北、怀安、涿鹿等县地。天宝元年(742)改为妫川郡,乾
南朝宋初置,属豫州。治所在安昌县 (今河南确山县西南)。大明间废。南朝宋置,治安昌县(今河南确山县西南)。属豫州。辖境约今河南确山县一带。不久废。
金置,属济阳县。即今山东济阳县东北六十里仁风镇。明洪武元年(1368)置巡检司,八年(1375)裁。
即今广东吴川市东南博茂。《明史·地理志》 茂名县: “又西南有博茂巡检司,后废。”
又作草塔市。 即今浙江诸暨市西南二十二里草塔镇。清光绪 《诸暨县志》 卷41 《坊宅志》: 草市 “在十六都, 在南屏南”。
①西汉景帝中元二年 (前148) 封王弃之置,属中山国。治所在今河北正定县东北新城铺乡。元光四年 (前131) 改为新市县。②西汉元凤五年 (前76) 分堂阳县地,封广川缪王子刘吉,属巨鹿郡。治所在今
亦作西岔沟门。即今吉林集安市西南四十里外岔沟。在鸭绿江北岸。人烟辐辏。清设西岔沟门巡司于此。民国设县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