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汉院遗址
在今江苏苏州市凤凰街定慧寺巷。始建于唐咸通二年 (861)。初名般若院,五代吴越时改称罗汉院。北宋太平兴国七年 (982) 增建砖塔一对,东曰舍利塔,西曰功德舍利塔,高约33米,七级八面,仿木构楼阁式。俗称双塔寺。清咸丰十年(1860) 寺毁于战火,仅余双塔和正殿故基。正殿遗址在双塔北,尚存石柱、石础、石罗汉残像、碑刻等数十件遗物。其中北宋石柱、石础最为珍贵。1982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在今江苏苏州市凤凰街定慧寺巷。始建于唐咸通二年 (861)。初名般若院,五代吴越时改称罗汉院。北宋太平兴国七年 (982) 增建砖塔一对,东曰舍利塔,西曰功德舍利塔,高约33米,七级八面,仿木构楼阁式。俗称双塔寺。清咸丰十年(1860) 寺毁于战火,仅余双塔和正殿故基。正殿遗址在双塔北,尚存石柱、石础、石罗汉残像、碑刻等数十件遗物。其中北宋石柱、石础最为珍贵。1982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在今安徽歙县西十二里棠樾村。为棠樾鲍氏家族旌表本族先贤而建。牌坊共七座,明代两坊,清代五坊。清坊为三门四柱,中有一方形单檐攒尖碑亭,名骢步亭,有清邓石如题写的匾额。明坊为卷草型纹斗脊式,三间四柱三楼。
北宋置,在今广西靖西县西南。
又名薛淀湖。在今上海市青浦县西与江苏昆山市间。昔时淀山在湖中,故名。《宋史·河渠志》: 淀山湖为秀州境内四湖之一,“自芦历浦入于海”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4松江府华亭县: 淀山湖 “吴淞江水汇流处也。唐
汉河间王筑,在今河北献县南三十五里。《西京杂记》卷14:“河间王德筑日华宫,置客馆二十余区,以待学士。”即此。
在今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。城为椭园形,周长2000多米。出土有铜质 “蒲峪路印” 及大量金代文物。确定为金代蒲与路古城址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在黑龙江省克东县金城乡古城村,北临乌
①即马头山。在今山西新绛县西北四十里,与乡宁、稷山县交界处。《清一统志·绛州》:马首山“俗名马头山。《州志》:《左传》‘赵盾田于首山’, 即此”。②又名首山、驻跸山。即今辽宁辽阳市西南首山。《新唐书·
①西魏置,属淯阳郡。治所在今陕西旬阳县境。北周废入黄土县。②即上甲县。治所在今湖北郧西县西南夹河镇。《隋书·地理志》 西城郡黄土县:“并赤石、甲、临江三县入焉。”即“上甲县(1)”。
又作于厥、于骨里、乌虎里。辽北境部族,属乌古敌烈统军司。游牧地相当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西南部、蒙古国东方省东部地。
①南朝宋永初三年 (422) 分豫州淮东置,治所在历阳 (即今安徽和县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六合和安徽定远、来安、和县等县以西,河南光山县、新县、湖北武湖水以东的江北、淮南地。永嘉七年(430) 省。大明
清光绪八年(1882)升伊通河巡检置,属吉林府。治所即今吉林伊通满族自治县。民国郭熙楞《吉林汇征》:伊通县“地名伊通河,又作伊图河、伊屯河,史名一秃河, 皆伊通之转音”。宣统元年(1909)升为直隶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