芦门河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述其所以名意,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,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,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。”
亦名蕃人河、老鹳河。在今江苏南京市东北。宋《景定建康志》卷19“芦门河”条引石迈《古迹编》云:“芦门河在芦门漾之侧,建炎间始开,以通真州,亦名蕃人河,合黄天荡南,王谏议芦场内是其处。按此河以蕃名,而不述其所以名意,汪内翰所谓敌开两河,则此河与新河皆敌所开者,否则无以因以蕃名也。”
北宋置,属安丰县。在今安徽长丰县南。
在今河南渑池县北十五里。《元和志》卷5渑池县:“大坞故城,在县北十五里。后魏武帝入关,使行台杨腾出关安抚,腾因旧城置大坞镇。”隋曾为渑池县治。又作大城。在今河南省渑池县北。北魏时因旧城
在今辽宁桓仁满族自治县西北。清乾隆《钦定盛京通志》卷51:石棚沟卡路“在旺清边门内”。
①群蛮国。在今四川奉节县东白帝城。《左传》: 文公十六年 (前611),“庸人帅群蛮以叛楚,……楚人……使庐戢黎侵庸……七遇皆北,唯裨、倏、鱼人实逐之”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 “江水又东径鱼复县故城南,
亦作周市。即今江苏昆山市东北二十里周市镇。明嘉靖 《昆山县志》 卷4: “周市,县东北新塘。”清光绪 《江苏全省舆图》 新阳县记: “周市在城东北二十里。” 民国 《江苏六十一县志》: 昆山县周墅镇,
古地区名。三国吴韦昭著有《三吴郡国志》,其书久佚,所指“三吴”不详。其后说法不一: 《水经注》以吴郡、吴兴、会稽三郡为三吴,相当今江苏太湖以东、以南和浙江绍兴、宁波一带;唐杜佑《通典》、《元和志》以吴
在今广西藤县西南一百二十里道家村。明、清置巡司于此。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西南道家圩。明、清置巡检司于此。
即今伊拉克巴格达南纳杰夫。《元史·地理志·西北地附录》 有 “苦法”。
明置,即今湖北武穴市东北六十二里双城乡。清代仍置驿于此。
一作逍水。即今四川仪陇、营山、渠县之消水河。《寰宇记》 卷139良山县: 消水 “北自县界南流,经县西一十里,又西南流入蓬山县界”。南流至渠州渠江县 (今渠县) 入渠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