菏泽县
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 置,为曹州府治。治所即今山东菏泽市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宁道。1925年属曹濮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83年改设菏泽市。
古旧县名。本旧曹州府附郭首县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置,治曹州城(今山东菏泽市城区)。为曹州府治。1913年裁府留县。1946年冀鲁豫解放区曾设市。1960年裁撤,设立菏泽市(县级)。1963年菏泽市撤销,复置菏泽县。1983年再次撤销菏泽县,复设菏泽市。
清雍正十三年 (1735) 置,为曹州府治。治所即今山东菏泽市。民国初属山东济宁道。1925年属曹濮道。1928年直属山东省。1983年改设菏泽市。
古旧县名。本旧曹州府附郭首县。清雍正十三年(1735年)置,治曹州城(今山东菏泽市城区)。为曹州府治。1913年裁府留县。1946年冀鲁豫解放区曾设市。1960年裁撤,设立菏泽市(县级)。1963年菏泽市撤销,复置菏泽县。1983年再次撤销菏泽县,复设菏泽市。
又名玄帝庙、上帝庙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建,在今辽宁盖州市城内西大街路北。为供奉玄天上帝(即玉皇大帝)宫观。今仅存正殿,塑像早已不存。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
泛指黄河以北地区。《尚书·泰誓中》: “王次于河朔。” 孔传: “渡河而誓,即誓而止于河之北。” 《三国志·魏书 ·袁绍传》: “威振河朔,名重天下。”古地区名。泛指黄河以北地。《尚书·泰誓中》:“惟
在今湖南岳阳市南㴩湖上。 一名紫溪台。下有石高四丈,曰紫溪石。《岳阳纪胜》: “昔有江叟者,遇樵夫遗以铁笛,吹之无声。一日登白鹤山,吹于紫荆台,响振林谷。”
在今浙江海宁市(硖石镇)东南四十里黄湾乡。明洪武时设西路盐场署。《清一统志·杭州府二》“许村场”条:“西路场在黄湾市,俱有盐课司。”民国时并入黄湾场。
①南朝梁置,治所在高平郡高平县 (今河南商城县东)。陈称为建州。隋开皇初废。②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治所在安遂县 (今广东郁南县东南连滩镇)。辖境相当今广东郁南、罗定及广西岑溪等三县市部分地。贞
西汉置,属西河郡。方位缺考,当在今陕西或山西省黄河沿岸。东汉废。
即今四川绵阳市东南石板乡。清道光年间建场。民国《绵阳县志》卷1:东南石板河场,“距县城五十五里”。
①即今湖北武穴市东二十八里龙坪镇。清置巡司于此。②本名龙坪场。1932年置镇,即今贵州遵义县(南白镇)东龙坪镇。(1)在湖北省武穴市东部长江北岸。面积67平方千米。人口5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龙坪,人口
在今湖南岳阳市东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7岳州府巴陵县:“火发岭在府东北三十里。两山夹峙,形势崇绝。”
在今云南蒙自县东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5蒙自县:长桥海在“县东二十里。构木为梁,长十余丈, 四面皆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