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村镇
在今北京市房山区东葫芦垡乡西南,小清河东岸赵庄。清设管河县丞驻此。
在陕西省兴平市西部。面积30平方千米。人口3.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赵村,人口 5930。相传初名赵祖村。后简为今名。1949年设赵村乡,1961年改公社,1984年复乡,1997年设镇。主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,并产辣椒、大蒜。有公路通西宝公路北线。
在今北京市房山区东葫芦垡乡西南,小清河东岸赵庄。清设管河县丞驻此。
在陕西省兴平市西部。面积30平方千米。人口3.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赵村,人口 5930。相传初名赵祖村。后简为今名。1949年设赵村乡,1961年改公社,1984年复乡,1997年设镇。主产小麦、玉米、棉花,并产辣椒、大蒜。有公路通西宝公路北线。
①在今江苏宜兴市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25常州府宜兴县“章山”条下:“《志》云:县西南七十里有龙池山。峰峦峻耸, 登览无际。”《清一统志·常州府一》:龙池山“南岩曰白云,壁立数百仞,其石皆白,有龙池”。
西魏置,属南乡郡。治所在今河南淅川县南。北周废。
即今安徽休宁县东南五十里东临溪镇。元置白际岭巡司于此。明初废。
明洪武八年 (1375) 置,属播州宣慰司。治所即今贵州黄平县南重安镇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21黄平州: 重安废长官司 “司近重安江,故名”。万历二十九年 (1601) 废。明初置,治今贵州省黄平县西南
南朝宋侨置,属南豫州。治所疑在今安徽肥西县境。南齐改为南陈左县。
清光绪八年(1882)置,属甘肃布政司。治所即今新疆库车县。十年(1884)属新疆省。二十八年(1902)改为库车州。清光绪八年(1882年)置,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。直属甘肃省。十年改属新疆省
蒙古至元元年(1264)改宣化府置,治所即今甘肃张掖市。辖境相当今甘肃张掖、民乐、临泽、高台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及青海祁连县等地。元至元八年(1271)改为甘州路。蒙古至元元年(1264年)升甘州置,治
即今浙江海宁市。明嘉靖 《嘉兴府图记》卷3: “唐置硖石镇,镇西紫微山与镇东东山相峙,因名。” 南宋初设巡检司,元至正时设税课务,明初改税课局,兼置河泊所。明嘉靖三十四年 (1555)、三十五年 (1
在今蒙古国东北肯特省北鄂嫩河滨。《元史·太祖纪》:先王孛端叉儿“独乘青白马,至八里屯阿懒之地居焉”。
一作霍博、火孛。在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族自治县。宋、金时为西辽属地。又作霍博、火孛。即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。宋金时地属西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