邑梅河
即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梅江河。清光绪《秀山县志》卷1:太阳山在“县西一百三十里。邑梅水出焉,东南流五十里屈废邑梅司北”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秀山县:“邑梅河在东南,有红河溪会嘉塘河东北流注之, 又与北河合。”
即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西南梅江河。清光绪《秀山县志》卷1:太阳山在“县西一百三十里。邑梅水出焉,东南流五十里屈废邑梅司北”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秀山县:“邑梅河在东南,有红河溪会嘉塘河东北流注之, 又与北河合。”
即今湖北竹溪县东南向家坝镇。清有千总、额外外委驻防。
①在今河北沧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3沧州: 减水河在 “州南十五里。西接卫河,东达于海。宏治中开,以备卫河之泛滥。既以去海尚远,涨水往往由此决入田闾,大为民患,乃复塞之”。②在今山东邹平县西北。《明
①即五华山。在今湖北天门市东北七十里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:复州竟陵县“有五花山”。②在今四川涪陵市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9涪州:五花山在“州西二十里。五山排列,宛然如花”。
又名白超坞、白超城。东汉末, 白超筑。在今河南新安县西北十五里。《水经·谷水注》:谷水又径白超垒南,“是垒在缺门东一十五里。垒侧旧有坞,故冶官所在。魏、晋之日,引谷水为水冶,以经国用,遗迹尚存”。《元
唐垂拱中置,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南旧怀来(已没入官厅水库)。以城南有清夷水而名。长安二年(702) 为妫州怀来县治。后废。唐垂拱中置,治今河北省怀来县东南怀来(已没入官厅水库)。因境内有清夷水,故名。后省
元置,属思州安抚司。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平头乡。明洪武七年(1374)改为平头著可长官司。元置,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。属思州安抚司。明洪武七年(1374年)改为平头著可长官司。
①隋仁寿二年 (602) 分甘州置,治所在福禄县 (隋末改为酒泉县,今甘肃酒泉市)。大业初废。唐武德二年 (619) 复置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疏勒河以东,高台县以西地区。天宝元年 (742) 改为酒泉郡,
西魏大统十三年 (549) 置,属武都郡。治所即今陕西宝鸡县驻地虢镇。北周移武都郡治此。隋大业三年 (607) 改名虢县。古县名。西魏大统十三年(547年)置,治今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虢镇镇。属武都郡。
即今上海市南汇县西北六灶镇。清光绪《南汇县志》卷1:北六灶镇在“邑西北二十四里”。在上海市南汇区北部。面积31.8平方千米。人口3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六灶,人口2500。因原为六灶汛地,故名。明成集市。清
清宣统元年 (1909) 置,属临江府。治所在伊力嘎 (今黑龙江省抚远县)。民国魏声龢 《吉林地志》: 因 “地当东三省东北之极边,故名”。1913年降为绥远县。清宣统元年(1909年)置,治今黑龙江